一、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二、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女职工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女职工户口户主页、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3、准生证复印件一份
4、少数民族生育二胎(汉族生育第一胎)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复印件一份,少数民族生育第一胎需到计生委出具不办理《计划生育光荣证》的证明;
5、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所在的生育医疗机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诊断证原件、住院费用清单原件;
7、企业职工需出具在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情况的证明(产假期间由人社局支付个人生育津贴,停发工资);
8、单位出具个人前去办理报销的委托书;
9、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10、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11、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12、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13、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14、女方无工作收入者,除上述材料外需提供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社区出具女方无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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