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抑郁发作、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可作为心理治疗的补充用于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用法用量用于成人口服。成人及老年患者:建议每天服用20mg剂量。如果必要的话,在治疗最初的3至4周时间内对药物剂量进行评估和调整以达到临床上适当的剂量。在某些患者中,由于使用20mg剂量无明显疗效,可以逐渐增加剂量达到60mg的最大剂量。
禁忌对氟西汀或其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有报道在接受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治疗的患者同时合并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以及近期终止SSRI治疗转而开始MAOI治疗的患者中出现严重的、有时甚至是致命的反应。氟西汀的治疗必须在不可逆的MAOI停药2周之后,可逆的MAOI-A停药后的第二天开始。
有些病例表现出类似血液中五羟色胺综合症(类似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症的特点)。赛庚啶或丹曲林可能会对此类病人有用。合用MAOI的患者出现的反应包括:高热、僵硬、肌阵挛、植物神经系统不稳定伴有生命体征的迅速波动、以及精神状态的变化,包括极度的激越,可能发展为谵妄和昏迷。
因此,氟西汀不能与非选择性的MAOI同时使用,同样地,至少应当在停止服用氟西汀5周之后方可开始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如果是长期服用氟西汀和/或服用剂量较高时,可能需要间隔更长的时间。
不推荐氟西汀与可逆的MAOI(例如,吗氯贝胺)合并使用。氟西汀的治疗可以在可逆的MAOI停药后第二天开始。
适用人群抑郁症、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患者。
不适用人群禁用于已知对此药过敏者。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在妊娠期暴露于氟西汀的大量数据并没有显示氟西汀具有致畸效应。氟西汀可以在妊娠期使用,但应该谨慎,特别是在妊娠末期或分娩开始前,这是由于在新生儿中出现:易激惹,震颤,张力减退,持续哭闹,吮乳或睡
儿童用药由于尚未明确在儿童及青少年(18岁以下)中使用的安全性及疗效,因此不推荐在该人群中使用。
老年用药增加剂量应当慎重,日剂量一般不宜超过40mg。最高推荐剂量是60mg。见【用法用量】。
药物相互作用氟西汀与三环类抗抑郁药(TCA)合并使用时,TCA的稳态血药浓度会超过两倍以上。与苯妥英合用后,会使苯妥英血药浓度增大,并出现苯妥英中毒症状。锂与氟西汀合同,可增加或降低锂的血中浓度。同时合用安定可能会延长安定的半衰期。氟西汀可能增加与血浆蛋白结合药物,或经肝脏细胞色素P450同功酶(P450 Ⅱ D6)代谢的药物的血中浓度。
药理毒理盐酸氟西汀是一种选择性的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其能有效地抑制神经元从突触间隙中摄取5-羟色胺,增加间隙中可供实际利用的这种神经递质,从而改善情感状态,治疗抑郁性精神障碍。
储藏低于25℃,室温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