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用法用量1. 成人常用量 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结核初治,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 或每次口服25~30mg/kg,最高2.5g,每周3次;或50mg/kg,最高2.5g,每周2次。结 核复治,按体重25mg/kg,每日一次顿服,连续60天,继以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 顿服。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每日15~25mg/kg,一次顿服; 2. 小儿常用量 13岁以下不宜应用本品;13岁以上儿童用量与成人相同。
禁忌1.对本制剂所含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2.以下患者原则上禁用,特别必要使用本品时需慎重:(1)视神经炎患者:可能会加重视力的损害;(2)糖尿病患者,酒精中毒患者:在已经引起视神经障碍的情况下,症状有恶化的风险;(3)婴幼儿:视力损害的早期很难被发现。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致畸作用:妊娠类别C.未有针对孕妇进行的充分和控制良好的研究。有报道接受抗结核药物(其中包括乙胺丁醇)治疗的妇女所生的婴儿出现眼部异常。只有对胎儿进行风险效益评估后才能将盐酸乙胺丁醇用于孕妇。 已经证实高剂量的盐酸乙胺丁醇对妊娠小鼠和家兔有致畸作用。当妊娠小鼠或家兔接受高剂量盐酸乙胺丁醇给药时,胎仔死亡率稍有增加但不显著(P>0.05)。给予盐酸乙胺丁醇的雌性大鼠在生育力和产仔数方面显示轻微下降但不显著(P>0.05)。妊娠小鼠接受高剂量盐酸乙胺丁醇给药时,出生的崽鼠观察到腭裂、露脑畸形、脊柱畸形的发生率较低。妊娠大鼠接受高剂量盐酸乙胺丁醇给药时,出生的崽鼠中出现轻微的颈椎异常。妊娠家兔接受高剂量盐酸乙胺丁醇给药时,出生的崽兔中观察到两只独眼崽兔,一只右前臂缩短伴有双侧腕关节挛缩,另一只伴有唇裂腭裂。哺乳期妇女盐酸乙胺丁醇可分布至乳汁。只有当对哺乳期妇女当前的预期获益大于对婴儿的潜在风险时,才考虑使用盐酸乙胺丁醇。
儿童用药盐酸乙胺丁醇不推荐用于13岁以下的儿科患者,因为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老年用药关于老年人使用盐酸乙胺丁醇的资料有限。一项针对101例65岁及以上患者进行的多种抗结核药物治疗方案研究,其中94例患者服用了乙胺丁醇。在这些患者中观察到的安全性或耐受性与一般成人报告的相比没有差异。其他报道的临床试验尚未发现老年人与年轻患者之间在反应上的差异,但不能排除某些老年人具有更高的敏感性。一般老年患者身体机能较为低下,刚开始服药时应酌情减量。老年人往往伴有生理性肾功能减退,故应按肾功能调整用量。老年患者容易出现视力损害,应定期进行视力检查,服药时须密切注意患者的状态。
药物相互作用1. 与乙硫异烟胺合用可增加不良反应; 2. 与氢氧化铝同用能减少本品的吸收; 3. 与神经毒性药物合用可增加本品神经毒性,如视神经炎或周围神经炎。
药理毒理本品为合成抑菌抗结核药。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阐明。本品可渗入分枝杆菌体内干扰RNA的合成,从而抑制细菌的繁殖,本品只对生长繁殖期的分枝杆菌有效。迄今未发现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物有交叉耐药性。
储藏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