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由皮真菌如毛癣菌(红色发癣菌、须疮癣菌、断发癣菌、堇色发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头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真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用法用量口服: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适应症调整疗程。成人:一次0.25g,一日1次。青少年,体重>40kg(通常年龄>12岁):一次0.25g,一日1次。儿童,体重20-40kg(通常年龄5-12岁):一次0.125g,一日1次。儿童,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关于这组病人,从对照实验中获得的资料非常有限,所以,只有在没有其它可选择的治疗方法以及潜在的治疗效益大于可能的危险时才可使用本品。由于没有关于年龄小于2岁儿童口服盐酸特比蔡芬的治疗经验,因此本品不被推荐用于这个年龄组。皮肤感染推荐疗程:足癣(指间,跖/托靴型):2-6周:体癣、股癣:2-4周。皮肤念珠菌病2-4周。感染症状和体征的消失可能到真菌学治愈后数周才出现。头发和头皮感染推荐疗程:头癣:4周。头癣主要见于儿童。甲真菌病推荐疗程:对于大多数患者,成功的疗程为6-12周。指甲真菌病:大多数指甲真菌感染的病例,治疗疗程为6周。趾甲真菌病大多数趾甲真菌感染的病例,治疗疗程为12周。一些甲生长不良的患者所需疗程较长。在真菌学治愈后及停止治疗后数月,常可见到良好的临床疗效,这与健甲长出所需时间相关。
禁忌对盐酸特比蔡芬及本品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胎儿毒性及生有能力动物实验研究发现,无副反应。由于妊娠妇女中的临床经验非常有限,在妊娠期间,如果服药的益处不能超过风险,不应使用。特比蔡芬可以分泌至乳汁当中:因此口服本品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
儿童用药2岁以上的儿童口服特比萘芬耐受性好。
老年用药尚无证据提示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需服不同剂量或发生不同的不良反应。开处方时,应注意这一年龄组患者是否已存在肝﹑肾功能损害。
药物相互作用依照体外研究和健康志愿者中进行研究的结果,特比萘芬对大多数经细胞色素P450系统代谢的药物(如环抱素、特非那定、三唑类、对甲苯磺酰基脲或口服避孕药)的清除的抑制或增强作用可以忽略不计。
特比萘芬对安替比林或地高辛的清除没有影响。
特比萘芬可降低经静脉注射的咖啡因的清除达19%
特比萘芬可降低地昔帕明的清除达82%。
特比萘芬可增加环袍素的清除达15%。
另一方面,一些代谢诱导性药物可以加速特比萘芬的血桨清除率,如利福平能够增加特比萘芬的清除率100%;另一些抑制细胞色素P450的药物则可以抑制特比萘芬的血浆清除如:西咪替丁能够降低特比萘芬的清除率33%。如果有必要同时使用这些药物时,特比萘芬的剂量应作相应的调整。
药理毒理特比蔡芬是一个丙烯胺类药物,对于皮肤、发和甲的致病性真菌包括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等)、小孢子菌(如犬小孢子菌)、絮状表皮癣菌以及念珠菌属(如白色念珠菌)和糠秕癣菌属的酵母菌均有广泛的抗真菌活性。对于酵母菌,根据菌种的不同而具有杀菌效应或抑菌效应。特比蔡芬特异地干扰真菌固醇生物合成的早期步骤,由此引起麦角固醇的缺乏以及角鲨烯在细胞内的积累,从而导致真菌细胞死亡。特比萘芬通过抑制真菌细胞膜上的角鲨烯环氧化酶来发挥作用。角鲨烯环氧化酶与细胞色素P450系统无关系,特比茶芬不影响激素或其它药物的代谢。口服给药时,皮肤、发和甲中的药物均可达到杀真菌活性的水平。
储藏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