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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药品为处方药,需经医生复诊后开药
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也可用于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抑制试验。
口服成人:一般最初每日用25?50μg,最大量不超过100μg,可每隔2~4周增加25~50μg,直至维持正常代谢为止。一般维持剂量为50~200μg/日。老年或有心血管疾病患者:起始量以12.5~25μg为宜,可每3~4周增加一次剂量,每次增加12.5~25μg。药后应密切观察患者有否心率加快,心律不齐、血压改变并定期监测甲状腺激素水平,必要时暂缓加量或减少用量。
患有非甲状腺功能低下性心衰,快速型心律失常和近期出现心肌梗塞者禁用,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雷替斯 左甲状腺素钠片
左甲状腺素钠片
本品主要成分为左甲状腺素钠。
本品为白色片。
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也可用于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抑制试验。
50ug×100片
口服成人:一般最初每日用25?50μg,最大量不超过100μg,可每隔2~4周增加25~50μg,直至维持正常代谢为止。一般维持剂量为50~200μg/日。老年或有心血管疾病患者:起始量以12.5~25μg为宜,可每3~4周增加一次剂量,每次增加12.5~25μg。药后应密切观察患者有否心率加快,心律不齐、血压改变并定期监测甲状腺激素水平,必要时暂缓加量或减少用量。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H20160235
Berlin-ChemieAG(德国柏林化学股份公司)
剂量过度的表现有心绞痛、心律失常、心悸、腹泻、呕吐、震颤、兴奋、头痛、不安、失眠、多汗、潮红、体重减轻、骨骼肌痉挛等,通常在减少用量或停药数日后,上述表现消失。
患有非甲状腺功能低下性心衰,快速型心律失常和近期出现心肌梗塞者禁用,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遮光,密闭在25℃以下保存。
盒
1、处方药须凭处方在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2、处方通过互联网医院开具或自行上传已有处方后,经门店药师审核,才能接单配送;
3、医疗器械: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4、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5、化妆品:化妆品不能代替药物,不能治疗皮肤病等疾病;
6、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定》,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退不换;
7、由于厂家不定期更换产品包装,如遇新包装上市,图片更新可能滞后,请以收到的实物为准。
8.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
广东圆心恒金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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