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1.高血压;2.心力衰竭。
用法用量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 1.成人常用量 (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 (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2.小儿常用量:降压与治疗心力衰竭,均开始按体重0.3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禁忌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 本品能通过胎盘,可危害胎儿,检出怀孕应立即停用本品。
2. 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
儿童用药曾有报告本品用于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
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利尿药同用使降压作用增强,但应避免引起严重低血压,故原用利尿药者宜停药或减量。本品开始用小剂量,逐渐调整剂量。 2.与其他扩血管药同用可能致低血压,如拟合用,应从小剂量开始。 3.与潴钾药物如螺内酯、氨苯蝶啶、阿米洛利同用可能引起血钾过高。 4.与内源性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如吲哚美辛同用,将使本品降压作用减弱。 5.与其他降压药合用,降压作用加强;与影响交感神经活性的药物(神经节阻滞剂或肾上腺能神经阻滞剂)以及阻滞剂合用都会引起降压作用加强,应予警惕。 6.与锂剂联合,可能使血清锂水平升高而出现毒性。
药理毒理1.本品为竞争性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使血管紧张素I不能转换为血管紧张素II,从而降低外周血管阻力,并通过抑制醛固酮分泌,减少水钠潴留。2.本品还可通过干扰缓激肽的降解扩张外周血管。3.对心力衰竭患者,本品也可降低肺毛细血管楔压及肺血管阻力,增加心输出量及运动耐受时间。
储藏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