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1.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 、幻想 、思维紊乱、敌视 、怀疑 )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 、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 、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2.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其表现为情绪高涨、夸大或易激惹、自我评价过高、睡眠要求减少、语速加快、思维奔逸、注意力分散或判断力低下(包括紊乱或过激行为)。
用法用量精神分裂症
由使用其他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病人原来使用的是长效抗精神病药,则可用本品替换该药治疗。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是否需要继续则应定期地进行再评定。
成人:每日1次或每日2次。
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日二次,一次1mg,第二天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2mg;如能耐受,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日二次,每次3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
禁忌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妇女服用本品是否安全尚不明确。 一项基于美国 Claims 数据库的回顾性观察队列研究,对在早期妊娠期间使用和未使用抗 精神病药物妇女的活产婴儿的先天性畸形风险进行了比较。对数据库中现有的混杂变量进行 调整后,相比未暴露于抗精神病药物组,利培酮组的先天性畸形风险升高(相对风险=1.26, 95% CI:1.02~1.56)。尚未发现可以解释此发现的生物学机制,也未在非临床研究中观察到 致畸作用。基于此项观察研究的结果,尚无法确立子宫内暴露于利培酮与先天性畸形之间的 因果关系。 动物试验表明,利培酮对生殖无直接的毒性,只观察到一些间接的催乳素及中枢神经系 统介导的效应。 在妊娠晚期暴露于抗精神病药物(包括利培酮)的胎儿,在出生后有出现锥体外系症状 或戒断症状的风险,严重程度可能不同。这些症状包括激越、肌张力亢进、张力减低、震 颤、嗜睡、呼吸窘迫和喂养障碍。 只有获益超过风险的情况下才能在妊娠期使用本品。 哺乳期:动物试验表明,利培酮和 9-羟基-利培酮会经动物乳汁排出。同时,人体试验 也已证明本品会经母乳排出,因此,服用本品的妇女不应哺乳。
儿童用药参见【适应症】和【用法用量】等。
老年用药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次 0.5mg,每日 2 次,剂量可根据个体需要进行调整。剂量增加的幅 度可为每次 0.5mg,每日 2 次,直至一次 1~2mg,每日 2 次。
药物相互作用详见说明书。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 利培酮是一种选择性的单胺能拮抗剂,对 5HT2受体、D2受体、α1及α2受体和 H1受体亲和 力高。对其它受体亦有拮抗作用,但较弱。对 5HT1C、5HT1D和 5HT1A有低到中度的亲和力,对 D1及氟哌啶醇敏感的σ受体亲和力弱,对 M 受体或β1及β2受体无亲和力。 利培酮与其它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一样,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机制尚不清楚。据认为其 治疗作用是对 D2受体及 5HT2受体拮抗联合效应的结果。对 D2及 5HT2以外其它受体的拮抗作 用可能与利培酮的其它作用有关。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 利培酮 Ames 试验、小鼠淋巴瘤试验、体外大鼠肝细胞 DNA 修复试验、小鼠体内微核试 验、果蝇伴性隐性致死试验、体外人淋巴细胞或中国仓鼠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 在三项 Wistar 大鼠生殖毒性试验(两项生育力与早期胚胎发育毒性试验和一项多代生 殖毒性试验)中,经口给予利培酮 0.16~5mg/kg[以 mg/m2 计,为最大推荐人用剂量 (MRHD)16mg/天(参见【用法用量】)的 0.1~3 倍],影响交配行为,但不影响生育力。该影 响仅发生于雌性大鼠,因为在仅对雄性大鼠给药的生育力与早期胚胎发育试验中未观察到对 交配行为的影响。Beagle 犬的亚慢性试验中,经口给予利培酮剂量为 0.31~5mg/kg(以 mg/m2 计,为 MRHD 的 0.6~10 倍)时,精子活力及浓度下降,相同剂量下血清睾酮水平剂量相关性 降低;停药后,血清睾酮水平及精子参数可部分恢复,但仍处于低水平。大鼠或犬均未确定 无影响剂量。 在 SD 及 Wistar 大鼠和新西兰兔的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中,利培酮经口给药剂量分 别为 0.63~10mg/kg、0.31~5mg/kg(以 mg/m2 计,分别为 MRHD 的 0.4~6 倍、0.4~6 倍),未观 察到致畸作用。 在三项大鼠生殖毒性试验(两项围产期毒性试验和一项多代生殖毒性试验)中,利培酮 经口给药剂量为 0.16~5mg/kg(以 mg/m2 计,分别为 MRHD 的 0.1~3 倍)时,大鼠哺乳期前 4 天幼仔死亡增加。尚不明确这些死亡是由于对胎仔或幼仔的直接作用,还是对母体的影响所 致。未确定大鼠幼仔死亡率增加的无影响剂量。在一项围产期毒性试验中,2.5mg/kg(以 mg/m2 计,为 MRHD 的 1.5 倍)时大鼠幼仔死产增加。在一项大鼠交叉抚养试验中,对胎仔或 幼仔的毒性作用表现为出生时活幼仔数减少、死幼仔数增加、给药母鼠的幼仔出生体重降 低。此外,无论幼仔是否交叉抚养,给药母鼠的幼仔出生第一天死亡增加。利培酮对母体行 为可能有损害,由对照动物生产而由给药母鼠抚养幼仔的体重增量和生存率降低(哺乳第 1~4 天)。这些作用均在 5mg/kg(以 mg/m2 计,为 MRHD 的 3 倍)剂量时观察到。 利培酮可通过胎盘转运至大鼠幼仔体内。 致癌性 小鼠、大鼠掺食法分别给予利培酮 0.63、2.5、10mg/kg(以 mg/kg 计,分别为 MRHD 的 2、9、38 倍;以 mg/m2 计,小鼠剂量分别为 MRHD 的 0.2、0.75、3 倍,大鼠剂量分别为 MRHD 的 0.4、1.5、6 倍),给药周期分别为 18 个月和 25 个月。雄性小鼠未达最大耐受剂量。结 果显示,雌性小鼠垂体腺瘤、雄性大鼠胰腺内分泌腺瘤、雌性小鼠和雌雄大鼠乳腺癌出现有 统计学意义的显著增加。 抗精神病药物可使啮齿类动物催乳素水平长期升高。在利培酮致癌性试验中未测定催 乳素水平,但在亚慢性毒性试验中,经口给予与致癌性试验中相同剂量的利培酮可使小鼠和 大鼠的催乳素水平呈剂量依赖性升高,最高分别升高 5 至 6 倍。其它抗精神病药物长期给药 时,在啮齿类动物中发现垂体、内分泌胰腺、乳腺肿瘤发生率增加,并认为是由催乳素介 导。在啮齿类动物上催乳素介导的内分泌肿瘤的发生与人用风险的相关性尚不清楚。 其他毒性 幼龄犬的 40 周毒性试验中,经口给予利培酮 0.31、1.25、5mg/kg/天,观察到骨长度 和密度降低,无影响剂量为 0.31mg/kg/天。此外,所有剂量组的雄性和雌性动物均观察到性 成熟延迟。在停药 12 周的恢复期后,对雌性动物的上述影响未显示或基本未显示出可逆 性。 幼龄大鼠毒性试验中,于 12~50 日龄经口给予利培酮,仅在雌性动物中观察到可逆性 的学习和记忆损害,无影响剂量为 0.63mg/kg/天。在最高剂量 1.25mg/kg/天时,未见对神 经行为或生殖发育的影响。
储藏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