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1.绝经后和老年性骨质疏松; 2.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接受血液透析病人之肾性骨营养不良症; 3.术后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4.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5.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6.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 7.低血磷性维生素D抵抗型佝偻病等。
用法用量用法:口服,应根据每个病人血钙水平小心制定本品的每日最佳剂量。开始以本品治疗时,应尽可能使用最少剂量,并且不能在没有监测血钙水平的情况下增加用量。 确定了本品的最佳剂量后,应每月复查一次血钙水平(或参照下面有关个别适应症之详细说明)。采集血钙标本时,不能使用止血带。若血钙超过正常范围(9~11mg/100ml或2250~2750µmol/L)1mg/100ml(250µmol/L),或血肌酐大于120µmol/L,则必须减少剂量或完全中止治疗直至血钙正常。 在血钙增高期间,必须每日测定血钙及血磷水平,血钙正常后可服用本品,但日剂量应低于前剂量0.25µg。每日应估计钙摄入量并酌情进行调整。 本品最佳疗效的先决条件时足够但不过量的钙摄入量(成人:每日约800毫克),治疗开始时,补钙是必要的。因为胃肠道对钙的吸收的改善,有些病人可能宜保持较低的钙摄入量。有高血钙倾向的病人,可能只需要小剂量补钙或完全不需要补钙。每日钙总摄入量(如从食物和药物)平均大约为800mg,不应超过1000mg。 用量:具体方法如下: 1.绝经后和老年性骨质疏松:推荐剂量为每次1粒(0.25µg),每日二次。服药后分
禁忌本品禁用于与高血钙有关的疾病,亦禁用于已知对本品或同类药品及其任何赋形剂过敏的病人:禁用于有维生素D中毒迹象的病人。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兔子口服将近致死剂量的维生素D,胎儿中产生主动脉瓣膜狭窄。孕妇使用本品,需权衡利弊。 猜想外源性骨化三醇可以分泌进入乳汁。考虑到母亲发生高钙血症的潜在性和本品对受乳婴儿的不良影响,如果监测母亲和婴儿血钙浓度,母亲在服用本品期间可以哺乳。
儿童用药应遵医嘱。
老年用药老年病人无需特殊剂量,但建议监测血钙和血肌酐浓度。
药物相互作用由于骨化三醇是维生素D3的最重要的代谢产物之一,因此在骨化三醇治疗期间禁止使用药理学剂量的维生素D及其衍生物制剂,以避免可能发生的附加作用和高钙血症。要对病人进行饮食指导,特别是要观察钙质的摄入情况并要对含钙制剂的使用进行控制。 与噻唑类利尿剂合用会增加高钙血症的危险,对正在进行洋地黄类药物治疗的病人,应谨慎制定骨化三醇的用量,因为这类病人如发生高钙血症可能会诱发心律失常。 在维生素D类似物和激素之间存在功能性拮抗的关系,维生素D类制剂能促进钙的吸收,而激素类制剂则抑制钙的吸收。 含镁药物(如抗酸药)可能导致高镁血症,故长期接受透析的病人使用本品进行治疗时,不能服用这类药物。 由于本品影响磷在肠道、肾脏及骨髓内的输送,故应依据血磷浓度(正常值2~5mg/100ml或0.6~1.6mmol/l),调节磷结合型制剂的用量。 维生素D对抗型佝偻病人(家族性低磷血症)应继续口服磷制剂。但应考虑骨化三醇可能刺激肠道磷吸收,因为该影响可能改变磷的需要量。 使用二苯乙内酰胺或苯巴比妥等酶诱导剂可能会增加骨化三醇的代谢从而使其血浓度降低。如同时服用这类制剂则应增加骨化三醇的药物剂量。 消胆胺能够低脂溶性维生素在肠道的吸收,故可能诱导骨化三醇在肠道的吸收不良。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骨化三醇是维生素D3的最重要活性代谢产物之一,通常在肾脏内由其前体25-羟基维生素D3(25-HCC)转化而成,正常生理性每日生成量为0.5~1.0µg,并在骨质合成增加期内(如生长期或妊娠期)其生长量稍有增加。骨化三醇促进肠道对钙的吸收并调节骨的矿化。单剂量骨化三醇的药理作用大约可持续3~5天。 骨化三醇在调节钙平衡方面的关键作用,包括对骨骼中成骨细胞活性的刺激作用,为治疗骨质疏松症提供了充分的药理学基础。 肾性骨营养不良的患者,口服本品使肠道吸收钙的能力恢复正常,纠正低血钙,及过高的血碱性磷酸酶和血甲状旁腺素浓度。本品能减轻骨与肌肉疼痛,并矫正发生在纤维性骨炎和其他矿化不足病人中的组织学改变。 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病人,血中骨化三醇水平降低或缺失,由于肾脏内生产骨化三醇不足,可考虑本品作为一种替代性治疗。 维生素D抵抗性佝偻病病人和低磷血症的病人中,血钙水平降低,本品治疗能降低磷的管式清除,并结合磷制剂的治疗,恢复骨的生长。 即使在很高剂量,无证据表明维生素D对人具有致畸作用。 毒理研究: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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