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科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常用量: 镇痛或治疗痛经,开始 0.5 g(2 粒),继用 0.25 g(1 粒),每 6 小时 1 次,一疗程用药不超过 7 日。
禁忌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尊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宜应用。
儿童用药尚无14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的临床资料。
老年用药老年人易引起毒副反应,开始用量宜小。
药物相互作用(1)饮酒或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用时增加胃肠道副作用,并有致溃疡的危险。长期与对乙酸氨基酚同用时可增加对肾脏的毒副作用。(2)蓝素甲芬那酸胶囊与阿司匹林或其他水杨酸类药物同用时,药效不增强,而胃肠道不良反应及出血倾向发生率增高。(3)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及血小板聚集抑制药同用时有增加出血的危险。(4)与呋塞米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5)与维拉帕米、硝苯地平同用时,本品的血药浓度增高。(6)本品可增高地高辛的血浓度,同用时须注意调整地高辛的剂量。(7)本品可增强口服抗糖尿病药的作用。(8)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可影响后者的降压效果。(9)丙磺舒可降低本品的排泄,增加血药浓度,从而增加毒性,故同用时宜减少本品剂量。(10)本品可降低甲氨蝶呤的排泄,增高其血浓度,甚至可达中毒水平,故蓝素甲芬那酸胶囊不应与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呤同用。
药理毒理本品为非甾体抗炎镇痛药。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作用,其抗炎作用较强。急性毒性试验结果:大鼠经口LD50为780mg/kg,小鼠经口LD50为630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