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治疗绝经后女性骨质疏松症
用法用量通常,成人口服艾地骨化醇0.75μg,一日一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减量为0.5μug, - - 日一
次。
关于用法用量的使用注意事项
定期监测血清钙值,发生高钙血症时,应立即停止服用。停药后,当血清钙值恢复
至正常范围后,可恢复给予艾地骨化醇软胶囊0.5μg,一日-一次。此外,由于给予本药
0.5μg一日一次时对骨折的预防效果尚未确立,因此,不要盲目地持续给药,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考虑增加用量至0.75μg一日一次,或考虑改用其他药物进行治疗。
禁忌孕妇、有可能已妊娠的妇女及哺乳期患者(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和有可能已妊娠的妇女禁止用药。使用本品前应通过问诊和妊娠检查确认患
者未妊娠,并向患者充分说明本药有可能对胎儿造成不良的影响,在给药期间应进
行避孕。在服用本药的过程中,当确认有妊娠时,应立即停止服用。
(2)哺乳期妇女禁止用药。
儿童用药在儿童患者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尚未确立。
老年用药由于老年人通常生理功能低下,因此建议监测患者血钙、肌酐及状态等,谨慎给药。
药物相互作用给予健康成年男性口服艾地骨化醇0.75μg (n=10) 或安慰剂(n=10),一日一次,持续
14日,CYP3A4的基质辛伐他汀及其代谢物的药代动力学参数的几何平均值之比(多
次给药后/多次给药前)和90%置信区间如下所示。
临床试验对1054例原发性骨质疏松症患者(艾地骨化醇组528例、阿法骨化醇组526例)实
施的随机双盲组间对照试验中,主要评价指标即三年间非外伤性新发椎体骨折发生率
分别为:艾地骨化醇组(一日一次0.75μg) 13.4%, 阿法骨化醇组(一日一次1.0μg)
17.5% (相对风险降低率为26%),证实了艾地骨化醇相对于阿法骨化醇的优效性[分
层log-rank 检验: P=0.0460 ( 单侧)]。此外,三年间的非外伤性前臂骨骨折发生率分
别为:艾地骨化醇组1.1%, 阿法骨化醇组3.6% (相对风险降低率为71%),两组间存
在显著性差异[分层log-rank检验: P=0.0048 (单侧)]。三年后的腰椎骨密度平均变
化率为:艾地骨化醇组(一日一.次0.75μg) 3.4%, 阿法骨化醇组(一日- -次1.0ug)
0.1%,证实本品与阿法骨化醇组相比,骨密度显著增加[Studentt检验:P<0.001(双
侧)]。三年后的股骨骨密度平均变化率为:艾地骨化醇组0.4%、阿法骨化醇组-2.3%,
本品的骨密度增加效果显著[Studentt 检验: P<0.001 (双侧)]。.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
艾地骨化醇是活性维生素D3 (骨化三醇)衍生物,可通过抑制骨代谢转换,改善骨密
度和骨强度。.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
Ames试验、中国仓鼠肺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阴性。
生殖毒性
生育力及早期胚胎发育毒性试验:大鼠经口给药0.004、0.02、0.1 μ g/kg/天, 0.02 μ g/kg/
天以上剂量组亲代动物的体重增加缓慢,饮水量增加,多尿。0.1μg/kg/天剂量组观察
到肾脏肿大和褪色,眼角膜混浊,但雌雄亲代动物的生育力和胚胎发育未受影响。
胚胎-胎仔发育生殖毒性试验:大鼠于妊娠第7~17天经口给予艾地骨化醇0.032、
0.125、0.5μg/kg/天,0. 125μg/kg/天剂量可见胎仔骨骼异常及肾脏发生变化。0.5μg/kg/天
剂量可见胎仔体重减轻,哺乳期内的存活率下降,至离乳前全部死亡,以及外形异常(四
肢、腕骨异常)。
兔于妊娠第6~18天经口给予艾地骨化醇0.012、0.06、0.3μg/kg/天,≥0.06μg/kg/天剂量
可见胎仔体重减轻和骨化延迟,0.3μg/kg/天剂量可见胎仔外形异常(颅裂、腭裂,短小仔)。围产期毒性试验:大鼠经口给药0.008、0.032、 0.125 μ g/kg/天,母体动物的血清钙浓
度升高,0.125 μ g/kg/天的子代离乳前有动物死亡,肾脏钙质沉着及肾小管扩张。
大鼠试验结果显示艾地骨化醇可泌入乳汁。
致癌性
小鼠连续2年经口给子予艾地骨化醇0.03、0.06、 0.1μg/kg/天,未见致癌性。大鼠连续
2年经口给予艾地骨化醇0.005、0.02、 0.05/0.03μg/kg/天, 可见肾上腺嗜铬细胞瘤、肾
脏肾小管肿瘤和甲状腺C细胞肿瘤的增加。这些症状被认为是血钙浓度长期维持高值所致。
储藏遮光,密闭,不超过25C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