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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口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
孕妇禁用。皮疹、过敏反应、局部皮肤反应患者慎用。
白云山清开灵颗粒
清开灵颗粒
Qing Kai Ling Ke Li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辅料为蔗糖、倍他环糊精。
本品为浅黄色或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3g*12袋
口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国药准字Z10950088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密封。
盒
24个月
偶见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胃部不适。
孕妇禁用。皮疹、过敏反应、局部皮肤反应患者慎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白云山清开灵颗粒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服。5.患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白云山清开灵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药品请按照使用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2、处方通过互联网医院开具或自行上传已有处方后,经门店药师审核,才能接单配送;
3、医疗器械: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4、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5、化妆品:化妆品不能代替药物,不能治疗皮肤病等疾病;
6、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定》,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退不换;
7、由于厂家不定期更换产品包装,如遇新包装上市,图片更新可能滞后,请以收到的实物为准。
广东圆心恒金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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