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本品与常规治疗联合,适用于在常规治疗基础上仍具有高疾病活动(例如:抗 ds-DNA抗体阳性及低补体、 SELENA-SLEDAI评分 ≥8)的活动性、自身抗体阳性的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成年患者。 该适应症是基于一项接受常规治疗仍具有高疾病活动的系统性红斑狼疮成年患者的Ⅱ期临床试验结果给予的附条件批准。本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确证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能否证实本品在该患者人群的临床获益。
用法用量本品需要在有诊断和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 给药方法 本品采用皮下注射给药。注射部位为腹部。 本品为冻干粉,将本品每支( 80 mg)用 1 ml灭菌注射用水复溶,复溶溶液浓度为每 ml含80mg泰它西普。复溶时应将灭菌注射用水的水流朝向药瓶的一侧,沿瓶壁缓慢加入,以尽量减少泡沫形成。复溶期间,将药瓶置于室温条件下,缓慢旋转约 60秒,静置至泡沫消退。切勿摇晃。待药物溶解后,再次轻轻旋转,药液将会完全混匀。通常在加入灭菌注射用水后 15分钟内完成复溶,但也可能长达 30分钟。复溶后药液为无色至淡黄色、澄明液体。 如观察到可见颗粒,应弃用。药物溶解后溶液如有小空气泡,不影响使用,但在抽取至无菌注射器后应排除气泡。本品从复溶到完成皮下注射的总时间不应超过 4小时。 剂量 本品推荐使用剂量为 160 mg/次,每周给药一次。本品给药期间,经临床医生充分评估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耐受性后决定是否需要下调剂量。 如需下调剂量可将每次给药剂量下调为 80 mg/次。如出现以下情况,患者需要停止用药: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3×正常值上限( ULN)且胆红素 ≥ 2×ULN; ALT≥ 8×ULN; ALT≥ 5×ULN且< 8×ULN,持续时间 ≥ 2周; ALT≥ 3×ULN,如果伴有肝炎或过敏反应症状的出现或加重,如乏力、恶心、呕吐、上腹痛、发热、皮疹或嗜酸性细胞增多等;严重的感染(由医生判定的严重感染);连续两次中性粒细胞计数< 1000/mm3;连续两次血小板计数< 50000/mm3;连续两次血红蛋白值 ≤ 8.0 g/dL。 特殊人群的使用 肝功能损害患者 目前尚无肝功能损害患者的研究数据,因此肝功能损害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本品目前尚无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的研究数据,因此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
禁忌对活性成份或【成份】所列的任何辅料存在过敏反应的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 在临床试验中,尚未对母亲暴露于泰它西普后对母亲和新生儿的影响进行研究,尚无怀孕妇女有关的充分、良好对照研究数据。因此,除非证明对胎儿的潜在获益大于风险,否则在妊娠期间禁用本品。哺乳 尚不清楚本品是否能分泌到母乳中,以及本品对母乳喂养的幼儿及母乳产量的影响。应综合考虑母乳喂养对婴儿的获益以及母亲接受治疗的获益后,再确定是否中止母乳喂养或者中止本品治疗。避孕 育龄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 4个月内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生育力 尚未开展研究评估本品对人生育力的影响。本品对男性和女性生育力的影响不详。
儿童用药尚未确立本品在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老年用药尚无 65岁及以上老年患者临床研究数据,目前无法评估本品在 65岁及以上老年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老年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
药物相互作用尚未进行本品正式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在泰它西普治疗 SLE患者的临床试验中,泰它西普与其他药物同时给药,包括皮质激素,抗疟药,非甾体抗炎药,其他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调节剂(包括硫唑嘌呤、麦考酚酯、环磷酰胺、甲氨蝶呤、来氟米特、他克莫司、环孢素),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未有证据表明这些药物会对泰它西普的药代动力学产生明显的影响。 未评价泰它西普对其他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药理毒理泰它西普为B淋巴细胞刺激因子(BLyS)受体TACI的胞外特定的可溶性 部分与人IgGl的Fc部分构建形成的融合蛋白,可结合BLyS和增殖诱导配体 (APRIL),阻止 BLyS 和 APRIL 与 B 细胞膜受体(TACL BCMA, BAFF-R) 之间的相互作用,阻断B淋巴细胞的增生和T淋巴细胞的成熟。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 未开展本品遗传毒性试验。 生殖毒性: 雄性大鼠自交配前5周至交配成功或雌性大鼠自交配前2周至妊娠第6天隔 天皮下注射给予泰它西普11、37、129mg/kg (根据体表面积折算,约为60kg成人 推荐剂量的0.67、2.3、7.8倍),未见对大鼠生育力及早期胚胎发育的影响。妊娠 大鼠于妊娠第6至15天隔天皮下注射给予泰它西普11、37、129mg/kg,妊娠兔于 妊娠第6至18天隔天皮下注射4.4、14.7和51.3mg/kg (根据体表面积折算,约为 60kg成人推荐剂量的0.53、1.8、6.2倍),均未见母体毒性和胚胎-胎仔发育毒性。 大鼠于妊娠第6天至哺乳期第21天隔天皮下注射给予泰它西普12、40、130mg/kg(据 体表面积折算,约为60kg成人推荐剂量的0.73、2.4、7.9倍),130mg/kg剂量下 可见妊娠大鼠摄食量减少;各给药剂量下均可见F1代大鼠交配率、生育率降低趋 势;对F2代大鼠无明显影响。 泰它西普可通过胎盘屏障,大鼠胎仔体内可检出泰它西普。泰它西普可通过 大鼠乳汁分泌。 致癌性: 尚未开展长期动物研究评价泰它西普的潜在致癌性。泰它西普为免疫调节药物, 可能会增加恶性肿瘤的发病风险。
储藏2~8℃避光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