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用于儿童、成人生长激素缺乏症,特纳氏综合症,儿童慢性肾功能不全导致的生长障碍,手术、创伤后高代谢状态(负氮平衡),烧伤,脓毒败血症。
用法用量1.用于促儿童生长的剂量因人而异,推荐剂量为0.10.15IU/kg体重/日,每日一次,皮下注射,疗程为3个月至3年,或遵医嘱。2.用于重度烧伤治疗推荐剂量为0.20.4IU/kg体重/日,每日一次,皮下注射。疗程一般2周左右。3.用于成人替代疗法的剂量必须因人调整。通常推荐从低剂量开始,如每日0.5单位(0.17毫克)或量大0.02单位/公斤体重/日,等于0.007毫克/公斤体重/日;经过一、二个月治疗的结果,可将剂量逐步调整至0.04单位/公斤体重/日,等于0.013毫克/公斤体重/日。血清中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IGFI)的水平可作为剂量参考。随年龄增长剂量降低。
禁忌1.骨骺已完全闭合后禁用于促生长治疗;2.严重全身性感染等危重病人在机体急性休克期内禁用诺泽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无足够证据证明怀孕期间用生长激素治疗的安全性,也不能排除生长激素由母乳中分泌的可能性。
儿童用药详见【适应症】、【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中有关儿童使用的说明。
老年用药成人生长激素缺乏症是终生疾病,因此需要终生治疗。然而,60岁以上患者的用药经验及对成人生长激素缺乏症治疗达10年以上的用药经验依旧有限。
药物相互作用同时使用糖皮质激素会抑制本品的促生长作用。ACTH缺乏的患者应小心调整其糖皮质激素替代治疗,以免抑制本品的治疗效果。在生长激素缺乏的成人中进行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中获得的数据显示,给予本品可能会增加已知由细胞色素P450同工酶代谢的药物的清除。尤其是由细胞色素P4503A4代谢的药物(如性类固醇、皮质类固醇、抗痉挛药以及环孢菌素)的清除率可能会增加,导致这些药物的血浆浓度降低。这些发现的临床意义尚不清楚。接受胰岛素治疗的患者在开始本品治疗之后,可能需要调整胰岛素的剂量。
药理毒理生长激素是有促进代谢和生长作用的内分泌激素。本品的主要作用是刺激骨骼和躯体生长,并对机体的新陈代谢发挥重要影响。当生长激素缺乏症被治疗后,机体组份趋于正常化,导致身体肌肉组织增加,脂肪组织减少。生长激素通过胰岛素样生长因子Ⅰ(IGF-I)发挥绝大部分的作用。胰岛素样生长因子Ⅰ(IGF-I)在身体的各个组织中都有产生,但主要由肝脏生成。90%以上的IGF-I与结合蛋白(IGFBP’s)结合,其中以GFBP-3最为重要。应激状态时,生长激素的脂肪分解和减少蛋白质消耗作用非常重要。生长激素也能增加骨转换,这一点由血浆中骨代谢生化标志物水平的增高所提示。在应用生长激素治疗的开始几个月,由于骨吸收的增加,骨量轻微下降,但随着治疗的持续,骨量增加。
储藏应将本品放在外包装中,于2℃-8℃冷藏。不可冷冻。本品在第一次使用后可在2℃-8℃保存四周。或者在25℃以下保存三周。本品冷冻后或暴露于过高温度后,就不可使用。不要使用已经超过药盒上所印的有效期的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