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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尚不明确。
维萃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Ban Lan Gen Ke Li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10g*20袋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国药准字Z65020049
库尔勒龙之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密封
袋
36个月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板蓝根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药品请按照使用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2、处方通过互联网医院开具或自行上传已有处方后,经门店药师审核,才能接单配送;
3、医疗器械: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4、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5、化妆品:化妆品不能代替药物,不能治疗皮肤病等疾病;
6、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定》,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退不换;
7、由于厂家不定期更换产品包装,如遇新包装上市,图片更新可能滞后,请以收到的实物为准。
广东圆心恒金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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