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奥氮平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对奥氮平初次治疗有效的患者,巩固治疗可以有效维持临床症状改善 奥氮平适用于治疗中到重度的躁狂发作;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躁狂发作患者,奥氮平可以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用法用量1、成人:
(1)精神分裂症:奥氮平的推荐起始剂量是10mg/日,一日一次。
(2)躁狂发作:单独治疗的推荐起始剂量是15mg,联合治疗中10mg,一日一次。
(3)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推荐起始剂量为10mg/日。对于使用奥氮平治疗躁狂发作的患者,预防复发的维持治疗剂量同前。对于新发的躁狂发作、混合发作或抑郁发作,应继续奥氮平治疗(需要时剂量适当调整),同时根据临床指征联合辅助治疗情感症状。
(4)精神分裂症、躁狂发作和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的治疗剂量可以根据个体临床情况在5-20mg/日的剂量范围内进行调整。建议仅在适当的临床再评估后方可在推荐起始剂量的基础上加量,且加药间隔不少于24小时。奥氮平给药不用考虑进食因素,食物不影响吸收。停药时应考虑逐渐减量。
(5)奥氮平口崩片应放入口中,并在唾液中迅速分散,因此很容易吞咽。很难从口中吐掉完整的口崩片。由于口崩片易碎,所以应该在打开包装后立即服用。也可以将口崩片放入一杯水或其它适宜的饮料中(如橙汁、苹果汁、牛奶或咖啡),分散后立即服用。
(6)奥氮平口崩片与奥氮平普通片生物等效,具有相似的吸收速度和程度。给药剂量和频率也与普通片相同。奥氮平口崩片可作为奥氮平普通片的替代品使用。
2、特殊人群:
(1)肾脏和/或肝脏功能损伤的患者:这类患者应考虑更低的起始剂量(5mg)。中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化,Child-Pugh分级为A级或B级)的患者起始剂量为5mg,并应谨慎加量。
(2)吸烟者:相对于吸烟者,非吸烟患者的起始剂量和剂量范围一般无须调整。吸烟会诱导奥氮平的代谢,推荐进行临床评价,需要时考虑增加奥氮平的剂量。
(3)当有不止一个可能减缓代谢的因素存在时(女性、老年、非吸烟),应该考虑降低起始给药剂量。需要增加剂量时也应该保守。
(4)如果需要采用2.5mg作为增加剂量的梯度,应该使用奥氮平普通片。
禁忌1、禁用于已知对该产品的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
2、禁用于已知有窄角性青光眼危险的患者。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 对妊娠期妇女还没有足够的对照试验研究。已经怀孕或在奥氮平治疗期间准备怀孕的患者,要通知医生。由于经验有限,只有当可能的获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时方能使用本药。 在怀孕期的后3个月使用抗精神病药物(包括奥氮平)的母亲,新生儿有出现不同程度及持续时间的不良反应(包括锥体外系症状和/或停药反应)的风险,已有激越、肌张力增高、肌张力减退、震颤、嗜睡、呼吸窘迫和喂食障碍的报告。因此,新生儿应密切监护。 哺乳 在一项健康妇女的哺乳研究中,奥氮平通过乳汁排泄。稳态时平均婴儿药物暴露量(mg/kg)估计是母体奥氮平剂量(mg/kg)的1.8%。如果患者服用奥氮平,应该建议她们不要哺乳婴儿。 生育能力 对生育能力的影响尚不清楚。
儿童用药奥氮平不推荐用于治疗儿童或青少年。在年龄为13-17岁患者中的临床试验显示有多种不良反应:包括体重增加,代谢改变和催乳素增加。
老年用药通常不会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5mg/日),但对65岁以上的老年人,若有临床指征,应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药物相互作用1、仅在成人中进行了相互作用的研究。
2、影响奥氮平的潜在相互作用:因为奥氮平通过CYP1A2进行代谢,那些能特异性诱导或抑制这种同工酶的物质可能影响奥氮平的药代动力学。
3、CYP1A2的诱导作用:奥氮平的代谢可被吸烟和卡马西平诱导,导致奥氮平血药浓度降低。仅观察到奥氮平清除率有轻到中度增加。对临床结局的影响相对有限,但仍推荐进行临床监测,必要时可以考虑增加奥氮平的剂量。
4、CYP1A2的抑制作用:氟伏沙明是一种特异性CYP1A2抑制剂,可以显著抑制奥氮平的代谢。给予氟伏沙明后奥氮平Cmax在女性非吸烟者中平均增加54%,在男性吸烟者中平均增加77%。AUC分别平均增加52%和108%。因此对于正在使用氟伏沙明或其它CYP1A2抑制剂(例如:环丙沙星)的患者,应考虑降低奥氮平的起始剂量。而对开始使用CYP1A2抑制剂的患者,奥氮平的用量也应适当减少。
5、降低的生物利用度:
(1)活性碳可降低口服奥氮平生物利用度的50%-60%,因此应在奥氮平用药前或用药后至少2小时使用。
(2)尚未发现氟西汀(一种CYP2D6抑制剂)、单次剂量的抗酸剂(铝、镁)或西咪替丁对奥氮平的药代动力学有显著影响。
6、奥氮平对其他药物的潜在影响:
(1)奥氮平可直接和间接拮抗多巴胺受体激动剂。
(2)在体外,奥氮平不会抑制主要的CYP450同工酶(如:1A2,2D6,2C9,2C19,3A4)。一项体内研究没有发现奥氮平抑制三环类抗抑郁药(代表大部分的CYP2D6路径)、华法林(CYP2C9)、胆茶碱(CYP1A2)或安定(CYP3A4和2C19),如该研究所证实,没有预期的特殊相互作用。
(3)当与锂盐或二环己丙醇联合用药时,奥氮平未显示出药物间相互作用。
(4)丙戊酸盐血浆水平的治疗监测显示,当采用奥氮平联合治疗后,丙戊酸盐的剂量无需进行调整。
7、一般中枢神经系统活动:
(1)当患者饮用酒精或接受能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的药物时,应当谨慎。
(2)对帕金森和痴呆患者,不推荐奥氮平与抗帕金森药物的合用。
8、QTc间期:奥氮平与已知能增加QTc间期的药物合用时,应当谨慎。
药理毒理1、一般毒理:
(1)单次给药毒性试验中,啮齿动物经口给药的中毒症状表现为强效精神抑制剂的作用特征:活动减少、昏迷、震颤、阵挛性抽搐、流涎以及体重增长降低,致死剂量中位数约为210mg/kg(小鼠)和175mg/kg(大鼠)。犬单次给药的耐受剂量可达100mg/kg,临床症状包括镇静、共济失调、震颤、心率增加、呼吸费力、瞳孔缩小以及食欲减低。猴单次给药剂量达100mg/kg时,可出现虚脱,更高剂量会导致猴出现半昏迷状态。
(2)重复给药毒性试验中,主要的血液学改变包括个别犬在给药剂量为10mg/kg(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17倍)时,出现可逆性外周血细胞减少,小鼠淋巴细胞、中性白细胞和大鼠淋巴细胞剂量相关性减少。犬给药剂量为10mg/kg,在给药1-10月后,出现可逆性白细胞减少和/或可逆性溶血性贫血。小鼠连续给药3个月,剂量为10mg/kg(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2倍),淋巴细胞和中性白细胞数量呈剂量相关性的减少。大鼠连续给药3个月,剂量为22.5mg/kg(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11倍),或16mg/kg(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8倍)给药6或12个月,出现淋巴细胞的减少和体重增长的减少。在所进行的动物试验中,未发现骨髓细胞毒性。骨髓出现幼稚细胞或细胞过多,提示循环中血细胞的减少可能是外周因素的原因(非髓性的)。
2、遗传毒性:奥氮平Ames试验、CHO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大鼠肝细胞程序外DNA合成试验、小鼠淋巴细胞正向突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或体内中国仓鼠骨髓姐妹染色单体交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3、生殖毒性:
(1)在大鼠生育力和生殖行为试验中,在给予22.4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11倍)的剂量时,雄性动物交配能力(不是生育力)受损;在3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1.5倍)的剂量下雌性动物生育力降低。雄性动物交配能力在停止给药后可恢复。在剂量为5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2.5倍)时,雌性大鼠交配前周期延长,交配指数减少。在给予1.1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0.6倍)剂量时,大鼠间情期延长和动情期延迟,提示奥氮平可能使排卵延迟。
(2)在致畸敏感期毒性试验中,大鼠剂量达18mg/kg/天,兔剂量达30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分别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9和30倍)时,未观察到致畸作用。在大鼠致畸敏感期试验中,剂量为18mg/kg/天时观察到胎仔早期吸收和死亡数增加;剂量为10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5倍)时,妊娠期延长。在兔致畸敏感期试验中,母体毒性剂量为30mg/kg/天时发生胎仔毒性(如吸收胎增加和胎仔体重降低)。
(3)奥氮平可通过胎盘转运进入胎仔体内。
4、致癌性:在小鼠和大鼠中进行了经口给药致癌试验。在两个小鼠78周的试验中,奥氮平剂量分别为3、10、30/20 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0.8-5倍)和0.25、2、8 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0.06-2倍)。大鼠试验为2年,雄性大鼠剂量为0.25、1、2.5、4 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0.13-2倍),雌性大鼠剂量为0.25、1、4、8 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0.13-4倍)。在小鼠的一项试验中,雌鼠在给予8 mg/kg/天的剂量下,肝脏血管瘤和血管肉瘤的发生率明显增加。在另一项试验中,雌鼠在10、30/20mg/kg/天剂量时未见肝脏血管瘤和血管肉瘤的发生率增加,但在30/20mg/kg/天组,雌性动物早期死亡发生率高。雌性小鼠在≥2mg/kg/天,雌性大鼠≥4mg/kg/天时,乳腺瘤和腺瘤发生率明显增加。研究提示,精神抑制类药可升高啮齿类动物催乳素水平。在奥氮平致癌试验中,未测定血清催乳素的水平,但在亚慢性毒性试验中,采用了与致癌试验相同的剂量,奥氮平可使大鼠血清催乳素的水平升高4倍。啮齿类动物长期给予精神抑制类药后乳腺癌发生率增加,认为可能与催乳素的调节有关。啮齿类动物催乳素引起内分泌肿瘤的发生与人类的相关性尚不清楚。
储藏遮光、15-30℃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