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实体肿瘤骨转移和多发性骨髓瘤
用于实体肿瘤骨转移患者和多发性骨髓瘤患者中骨相关事件的预防。
骨巨细胞瘤
用于治疗不可手术切除或者手术切除可能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骨巨细胞瘤,
包括成人和骨骼发育成熟(定义为至少1处成熟长骨且体重≥45 kg)的青少年患
者(参见《临床试验】)
用法用量重要的给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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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加维仅可通过皮下途径给药,不能通过静脉、肌内或皮内途径给药。
同时需要给予钙和维生素 D以治疗或预防低钙血症(参见【注意事项】)。
安加维不应与双膦酸盐合并用药。
实体肿瘤骨转移和多发性骨髓瘤
安加维的推荐剂量为120mg每4周1次,于上臂、大腿上部或腹部皮下给药。
骨巨细胞瘤
安加维的推荐剂量为 120 mg每4周一次,治疗第1个月的第8日和第 15日
分别给予 120mg额外给药。于上臂、大腿上部或腹部皮下给药。
骨巨细胞瘤患者在接受安加维治疗期间,应定期评估,以确保患者持续获益。
在骨巨细胞瘤疾病状态可被安加维控制的患者中,未评估过中断或终止治疗的影
响。
准备与给药
在给药前目视检查安加维是否存在颗粒物质和变色。安加维是澄清、无色至
淡黄色的溶液,可能含微量半透明至白色蛋白质颗粒。如果溶液变色或浑浊,或
溶液含大量颗粒或外来颗粒物,请勿使用。
在给药前,从冰箱中取出安加维,并置于原包装中恢复至室温(最高
25°C77°F)。该过程一般需要 15至. 30分钟。请勿使用其他任何方式加热安加维
(参见【贮藏】)。
使用 27G(gauge)针吸出并注射西林瓶中的所有内容物。请勿重复将针头插
入药瓶。请将一次性使用过的,或针头插入过的药瓶丢弃。
禁忌详见说明书
适用人群详见说明书
不适用人群详见说明书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
儿童用药详见说明书
老年用药详见说明书
药物相互作用尚未开展正式的安加维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无证据表明,多种抗癌治疗会影
响地舒单抗的全身暴露和药效学作用。在既往曾接受或未曾接受静脉双膦酸盐治
疗的患者中,1 和 3 个月时的血清地舒单抗浓度以及 3个月时骨转换标志物
uNTx/Cr(按肌酐校正的尿 N 末端肽)的降低情况相似,且未受到合并化疗和/或
激素治疗的影响。
临床试验详见说明书
药理毒理详见说明书
储藏安加维应放在原包装盒中保存在 2℃℃至8°℃(36°F至 46°F)的冰箱中。请勿
冷冻。从冰箱中取出后,安加维不能暴露于 25°C77°F 以上的温度或阳光直射,
且必须在 14 天内使用。如果 14天内未使用,应当丢弃安加维。在超过标签上的
有效期后请勿使用安加维。
安加维应避免阳光直射和远离热源保存。
请勿剧烈摇晃安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