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和其它有严重阳性症状(例如:妄想、幻觉、思维障碍、敌意和猜疑)和/或阴性症状(例如:情感淡漠、情感和社会活动退缩、言语贫乏)的精神病的急性期和维持治疗。本品亦可缓解精神分裂症及相关疾病常见的继发性情感症状,对于取得初步疗效、需要继续治疗的患者,本品可有效维持其临床症状的缓解。
用法用量本品的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0毫克,服药与是否进食无关,因其吸收不受进食影响。本品的剂量范围在每日5毫克至20毫克。每日剂量须根据临床状况而定,超过每日10毫克的常规剂量用药,应先进行适当的临床评估。在临床状况许可的情况下,老年患者起始剂量为每日5毫克,严重肾功能损害或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起始剂量亦为每日5毫克,患者如有多种可减慢本品代谢的因素(女生、老年、非吸烟者),起始剂量亦应降低,本品尚未有在18岁以下人群中研究的数据。
禁忌禁用于已知对该药中任意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有充分而对照良好的设计来研究妊娠妇女使用的情况,服用本品期间,如果怀孕或打算怀孕,应告知医生,由于该药在临床中使用的经验有限,对胎儿有潜在风险,妊娠期间用药应权衡利弊。因尚不明确本品是否可在哺乳妇女乳汁中分泌,建议服用奥氮平片期间避免哺乳婴儿。
儿童用药因为缺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奥氮平不推荐用于儿童和未满18岁的青少年患者。一项青少年患者的短期研究曾经报道奥氮平能引起相对于成人更大数量的体重增加、脂质和催乳素改变。
老年用药通常不必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5mg/天),但对65岁以上老年人,若有临床指征,仍应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药物相互作用本品的代谢受P450细胞色素异体抑制或诱导剂的影响,特别是CYP1A2的活性。吸烟或合并卡马西平可增加本品的清除率,吸烟和卡马西平疗法能诱导CYP1A2的活性。已知CYP1Y2活性的强效抑制剂可降低本品的清除率。本品并非CYP1A2活性的强效抑制剂。茶碱主要由CYP1A2代谢,其药代动力学不受本品影响。在临床试验中,下列药物与单剂量本品合并给药,未见代谢抑制现象;丙咪嗪或其代谢产物去甲丙,咪嗪(CYP2D6,CYP3A,CYP1A2)、华法令(CYP2C19)、茶碱(CYP1A2)或安定(CYP3A4, CYP2C19),本品与锂盐或双环哌丙醇合并用药时亦未见交互作用。本品稳态浓度对乙醇的药代动力学没有影响。但服用奥氮平片的同时服用乙醇可出现附加的药理学作用,如镇静作用加强。单剂量的含铝及含镁抗酸剂或西咪替丁对本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没有影响,合并活性炭可降低本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50%或60%。本品的吸收不受进食影响。人类肝脏微粒体体外试验表明,本品较少影响细胞色素P450异体CYP1A2、CYP2C9、CYP2D6和CYP3A。
药理毒理1.药理作用:本品与其它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一样,作用机制尚不清楚。然而,本品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使用可能是通过对多巴胺和5-羟色胺2(5-HT2)的拮抗作用。本品与Ⅰ型双相精神障碍有关的治疗急性躁狂发作的作用机制尚不清楚。除了对多巴胺和5-HT2的拮抗作用外,本品对其他类似受体的亲和力可以解释其某些其他的治疗作用和副作用。本品的抗胆碱能的作用可能是由其拮抗毒覃碱M1-5受体的作用引起的。本品的嗜睡作用可能是由其抗组胺H1受体的作用引起。本品的直立性低血压的作用可能是其抗肾上腺素能α1受体的作用引起的。2.毒理研究:(1)重复给药:用本品进行的动物研究表明,主要的血液学改变包括个别狗在给药剂量为10mg/kg(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17倍)时,出现可逆性外周血细胞减少,小鼠淋巴细胞、中性白细胞和大鼠淋巴细胞剂量相关性减少。狗给药剂量为10 mg/kg,在给药1~10月期间,出现可逆性白细胞减少和/或可逆性溶血性贫血。小鼠连续给药3个月,剂量为10mg/kg(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2倍),淋巴细胞和中性白细胞数量呈剂量相关性的减少。大鼠连续给药3个月,剂量为22.5 mg/kg(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11倍),或16 mg/kg(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8倍)给药6或12个月,出现淋巴细胞的减少和体重增长的减少。在所进行的动物试验中,未发现骨髓细胞毒性。骨髓出现幼稚细胞或细胞过多,提示循环中血细胞的减少可能是外周因素的原因(非髓性的)。(2)遗传毒性:Ames回复突变试验、小鼠体内微核试验、中国仓鼠卵巢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大鼠肝细胞程序外DNA合成试验、小鼠淋巴细胞正向突变试验或体内中国仓鼠骨髓姐妹染色单体交换试验均未发现本品的致突变作用。(3)生殖毒性:在大鼠生育力和生殖行为研究中,在给予22.4 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11倍)的剂量时,雄性动物交配能力(不是生育力)受损;在3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1.5倍)的剂量下,雌性动物生育力降低。中断本品的治疗,雄性动物的交配能力可恢复。在剂量为5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2.5倍)时,雌性大鼠性交前周期延长,交配指数减少。在给予1.1 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0.6倍)剂量时,大鼠间情期延长和动情期延迟,因此本品可能使排卵延迟。在生殖毒性研究中,大鼠剂量达18mg/kg/天,家兔剂量达30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分别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9和30倍)时,未观察到致畸作用。在大鼠致畸试验研究中,剂量为18mg/kg/天时观察到胎儿早期吸收和死亡胎儿数的增加;剂量为10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5倍)时,妊娠期延长。在家兔致畸研究中,母体毒性剂量为30mg/kg/天时发生胎儿毒性(如吸收胎的增加和胎儿体重的降低)。幼年大鼠研究发现,本品可经过胎盘转运。尚未在怀孕妇女中进行充分的和严格的临床试验。在临床研究中有7位妊娠者用本品,包括2例正常生产,1例因心血管缺氧而致新生儿死亡,3例治疗性流产和1例自发性流产。由于动物生殖毒性研究的结果并不能完全代表人的反应,所以只有当对胎儿的利益远大于危害时,才能在怀孕期使用该药物。 3. 致癌性:小鼠和大鼠口服致癌研究表明,在两个78周的研究中,小鼠分别口服本品剂量为3,10,30/20 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0.8~5倍)和0.25,2,8 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0.06~2倍)。雄性大鼠口服本品,剂量为0.25,1,2.5,4 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0.13~2倍),雌性大鼠剂量为0.25,1,4,8 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人最大推荐日剂量的0.13~4倍),时间为2年的致癌性研究。在小鼠的一项研究中,雌鼠在给予8 mg/kg/天的剂量下,肝脏血管瘤和血管肉瘤的发生率明显增加。在另一个研究中,雌鼠在10,30/20mg/kg/天剂量时未见肝脏血管瘤和血管肉瘤的发生率增加,但在30/20mg/kg/天组,雌性动物早期死亡发生率高。雌性小鼠≥2mg/kg/天,雌性大鼠≥4mg/kg/天时,乳腺瘤和腺癌发生率明显增加。研究表明,精神抑制类药可升高啮齿类动物催乳素的水平。在本品致癌研究中,未测定血清催乳素的水平,但在亚慢性毒性研究中,用与致癌研究相同的剂量,本品可使大鼠血清催乳素的水平升高4倍。啮齿类动物长期服用精神抑制类药后乳腺癌发生率增加,此认为可能与催乳素的调节有关。啮齿类动物催乳素引起内分泌肿瘤的发生与人类的相关性尚不清楚。
储藏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