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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3盒低至¥22.3起
用于防治小儿及青少年因缺乏赖氨酸和锌而引起的疾病。
】口服。1-6个月新生儿一日0.5包;7-12个月儿童一日1包;1-10岁儿童一日2包;10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日3包;孕妇一日4包;哺乳期妇女一日5包。
急性或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赖氨葡锌颗粒。
药先生 赖氨葡锌颗粒
赖氨葡锌颗粒
Lai An Pu Xin Ke Li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赖氨酸125毫克,葡萄糖酸锌35毫克(相当于锌5毫克)。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味甜、微涩。
用于防治小儿及青少年因缺乏赖氨酸和锌而引起的疾病。
5g×12包×3盒
】口服。1-6个月新生儿一日0.5包;7-12个月儿童一日1包;1-10岁儿童一日2包;10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日3包;孕妇一日4包;哺乳期妇女一日5包。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0001-(HD-0387)-2002
国药准字H43021890
长沙东风药业有限公司
密封
盒
24个月
本品所含赖氨酸是维持人体氮平衡的必须氨基酸之一,具有促进人体生长的作用;锌为体内多种酶的重要组成成份,具有促进生长发育、改善味觉的作用。
可见轻度恶心、呕吐、便秘等反应。
急性或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赖氨葡锌颗粒。
1.本品与铝盐、钙盐、碳酸盐等不可同用。2.赖氨葡锌颗粒可降低青霉胺及四环素类药品的作用。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应按推荐剂量服用。2.应餐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刺激性。3.高氯血症、酸中毒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对赖氨葡锌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药品请按照使用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2、处方通过互联网医院开具或自行上传已有处方后,经门店药师审核,才能接单配送;
3、医疗器械: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4、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5、化妆品:化妆品不能代替药物,不能治疗皮肤病等疾病;
6、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定》,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退不换;
7、由于厂家不定期更换产品包装,如遇新包装上市,图片更新可能滞后,请以收到的实物为准。
广东圆心恒金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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