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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口服。2岁以内一次2.5毫升,每次2支;3~4岁一次3.75毫升,每次3支;5~7岁一次5毫升,每次4支;一日3~4次。
尚不明确。
康隆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Xiao Er Ke Chuan Ling Kou Fu Ye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辅料为水、乙醇、甜菊糖、苯甲酸钠
本品为棕褐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1.25ml×10支
口服。2岁以内一次2.5毫升,每次2支;3~4岁一次3.75毫升,每次3支;5~7岁一次5毫升,每次4支;一日3~4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标准WS3-B-0689-91-1
国药准字Z23023219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
盒
18个月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 12.本品为浓缩型制剂,用法用量与原品种有显著变化,服用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合理用药。
1、药品请按照使用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2、处方通过互联网医院开具或自行上传已有处方后,经门店药师审核,才能接单配送;
3、医疗器械: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4、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5、化妆品:化妆品不能代替药物,不能治疗皮肤病等疾病;
6、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定》,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退不换;
7、由于厂家不定期更换产品包装,如遇新包装上市,图片更新可能滞后,请以收到的实物为准。
广东圆心恒金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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