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降眼压药。适用于慢性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也适用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术前治疗。
用法用量成人口服初始用药时,用25mg,一日2次,这一剂量常可使眼压下降4~ 5mmHg,且副作用最小。如用
禁忌在下列情况下禁止用醋甲唑胺:血清钾、钠水平偏低,严重肾、肝疾病或功能不全,肾上腺衰竭以及高血氯性酸中毒。在肝硬变的病人中,使用本品将会加速肝性脑病的发生。患有闭角型青光眼的病人应禁止长期服用醋甲唑胺,因为即使降低眼内压,器质性的闭角也会发生。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引起啮齿类动物畸形,孕妇应避免服用。尚不清楚本品是否分泌至乳液中,哺乳期妇女若需用本品治疗,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不清楚。
老年用药老年人和成年人对本品有很好的耐受性,故本品适用于老年患者。
药物相互作用1. 碳酸酐酶抑制剂与高剂量阿斯匹林合用可引起严重的代谢紊乱。因此,本品与水杨酸制剂合用要慎重。2. 低剂量醋甲唑胺本身不引起低血钾,但碳酸酐酶抑制剂可增加其他药物的排钾作用。3. 与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联合使用,可以导致严重的低血钾,在联合用药时应注意监护血清钾的浓度及心脏功能。亦应估计到长期同时使用有增加低血钙的危险,可以造成骨质疏松,因为这些药增加钙的排泄。
药理毒理本品化学结构类似乙酰唑胺(在氮原子上多一个甲基)。因此,药理作用及作用机理与乙酰唑胺相同。又因醋甲唑胺的结构设计减少了电离作用,故眼内透性较乙酰唑胺增强。本品穿透血-房水和血-脑屏障的功能亦较乙酰唑胺强(人脑脊髓液的浓度比乙酰唑胺高50倍)。抑制碳酸酐酶作用比乙酰唑胺强60%,在体内仅55%的醋甲唑胺与血浆蛋白结合(而90%~95%的乙酰唑胺与血浆蛋白结合)。因为只有药物剂量的未结合部分发挥药理作用,故较低剂量即有明显降眼压反应。醋甲唑胺可抑制房水生成,大部分患者用药后房水生成可减少40%.口服1~2小时后产生降眼压作用,维持16~18小时。本品的降眼压作用呈剂量依赖性。应用25、50及100mg口服,每8h 1次,可使眼压分别下降3.3、4.3及5.6mmHg。
储藏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