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本品适用于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本品敏感的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首次剂量为0.2克,以后第12或24小时再服用0.1克,或遵医嘱。寻常性痤疮每次50毫克,一日2次,6周为一疗程。
禁忌对本品及其他四环素类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中,引起胎儿牙釉质发育不良,并抑制胎儿骨骼生长;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故孕妇和准备怀孕的妇女禁用。 2.本品在乳汁中浓度较高,虽然可与乳汁中的钙形成不溶性综合物吸收甚少,但由于本品可引起牙齿永久性变色,牙釉质发育不良,并抑制婴幼儿骨骼的发育生长,故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应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由于本品可引起牙齿永久性变色,牙釉质发育不良,并抑制骨骼的发育生长,故8岁以下小儿禁用。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1.由于本品能降低凝血酶原的滞性,故本品与抗凝血药合用时应降低抗凝血药的剂量。 2.由于制酸药(碳酸氢钠)可使本品的吸收减少、活性降低,故本品与制酸药应避免同时服用。 3.本品与含铝、钙、镁、铁离子的药物合用时,可形成不溶性综合物,使本品的吸收减少。 4.降血脂药物考来烯胺(choloslyramine)或考来替泊(colestipol)与本品合用时,可能影响本品的吸收。 5.由于巴比妥类、苯妥英或卡马西平可诱导微粒体酶的活性,致使本品血药浓度降低,故合用时需调整本品的剂量。 6.全麻药甲氧氟烷和本品合用可导致致病性的肾毒性。 7.由于本品能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活性,所以应避免本品与青霉素类药物合用。 8.本品与强利尿药(如呋噻米等)合用可加重肾损害。 9.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如抗肿瘤化疗药物)合用可加重肝损害。 10.本品和口服避孕药合用,能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
药理毒理1.药理:本品为半合成四环素类广谱抗生素,具高效和长效性,在四环素类抗生素中,本品的抗菌作用最强。抗菌谱与四环素相近。对革兰阳性菌包括耐四环素的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等和革兰阴性菌中的淋病奈瑟菌均有很强的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的作用一般较弱;本品对沙眼衣原体和溶脲支原体亦有较好的抑制作用。 本品的作用机制是与核糖体30S亚基的A位置结合,阻止肽链的延长,从而抑制细菌或其他病原微生物的蛋白质合成。本品系抑菌药,但在高浓度时,也具有杀菌作用。 2.毒理:本品能导致实验动物(大鼠、狗和猴)的甲状腺变为黑色。大鼠给予本品进行慢性治疗,结果导致甲状腺肿,甚至甲状腺瘤。本品亦能导致大鼠和狗的甲状腺增生。
储藏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