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本品为广谱驱虫药,除用于治疗钩虫、蛔虫、鞭虫、蛲虫、旋毛虫等线虫病外,还可用于治疗囊虫和包虫病。
用法用量口服。
成人常用量
蛔虫及蛲虫病,一次 0.4 g(2 片)顿服;
钩虫病,鞭虫病,一次 0.4 g(2 片),一日 2 次,连服 3 日;
旋毛虫病,一次 0.4 g(2 片),一日 2 次,连服 7 日;
囊虫病,按体重每日 20 mg/kg,分 3 次口服,10 日为 1 个疗程,一般需 1~3 个疗程。疗程间隔视病情而定,多为 3 个月;
包虫病,按体重每日 20 mg/kg,分 2 次口服,疗程 1 个月,一般需 5 个疗程以上,疗程间隔为 7~10 日。
小儿用量
12 岁以下小儿用量减半。
禁忌蛋白尿、化脓性皮炎以及各种急性疾病患者。
严重肝、肾、心脏功能不全及活动性溃疡病患者。
眼囊虫病手术摘除虫体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两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相互作用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毒理本品系苯并咪唑类衍生物,其在体内迅速代谢为亚砜、砜醇和 2-胺砜醇。
对肠道线虫选择性及不可逆性地抑制寄生虫肠壁细胞胞浆微管系统的聚合,阻断其对多种营养和葡萄糖的摄取吸收,导致虫体内源性糖原耗竭,并抑制延胡索酸还原酶系统,阻止三磷酸腺苷的产生,致使虫体无法生存和繁殖。
与甲苯咪唑相似,本品还可引起虫体肠细胞胞浆微管变性,并与其微管蛋白结合,造成细胞内运输堵塞,致使高尔基体内分泌颗粒积聚,胞浆逐渐溶解,吸收细胞完全变性,引起虫体死亡。
本品有完全杀死钩虫卵和鞭虫卵及部分杀死蛔虫卵的作用。除可杀死驱除寄生于动物体内的各种线虫外,对绦虫及囊尾蚴亦有明显的杀死及驱除作用。
储藏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