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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含漱2-3分钟,吞服无妨,一次约3~5毫升,一日3~5次。
对本药品过敏禁用。
西帕依固龈液
西帕依固龈液
XiPaYiGuYinYe
没食子。辅料为:甜蜜素,薄荷香精,苯甲酸钠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黄色的液体 ;气清香,味涩、微甜。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100ml
含漱2-3分钟,吞服无妨,一次约3~5毫升,一日3~5次。
标准名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标准标准编号WS3,-BW-0123-2001(z)
国药准字Z65020012
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新疆奇康哈博维药股份有限公司)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注:贮藏期间有少量沉淀不影响疗效。
盒
24个月
尚不明确
对本药品过敏禁用。
对本药品过敏禁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以牙龈出血为主症者,应排除血液系统疾患后方可使用。 3.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用药同时应注意口腔卫生,并配合牙周治疗以增加疗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药品请按照使用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2、处方通过互联网医院开具或自行上传已有处方后,经门店药师审核,才能接单配送;
3、医疗器械: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4、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5、化妆品:化妆品不能代替药物,不能治疗皮肤病等疾病;
6、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定》,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退不换;
7、由于厂家不定期更换产品包装,如遇新包装上市,图片更新可能滞后,请以收到的实物为准。
广东圆心恒金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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