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APP享更多福利
¥10 3盒低至¥9.7起
用于赖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缺乏及生长发育不良等。
口服。婴儿,一次2.5毫升;儿童,一次5毫升;一日2~3次。也可用温水或牛奶稀释后服用。
尚不明确
迪敏士 赖氨肌醇维B12口服溶液
赖氨肌醇维B12口服溶液
Lai An Ji Chun Wei 12 Kou Fu Rong Ye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5毫升含盐酸赖氨酸300毫克,维生素B1215微克,肌醇50毫克。
本品为棕色液体,味香甜。
用于赖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缺乏及生长发育不良等。
100ml
口服。婴儿,一次2.5毫升;儿童,一次5毫升;一日2~3次。也可用温水或牛奶稀释后服用。
国家药品标准WS-10001-(HD-0482)-2002
国药准字H33022045
贝克诺顿(浙江)制药有限公司
常温
盒
24个月
本品所含赖氨酸是维持机体氮平衡的必需氨基酸之一,具有促进人体生长发育的作用;肌醇能促进肝中脂肪代谢;维生素B12是体内合成DNA的重要辅酶。三药合用具有一定协同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1.抗惊厥药如苯巴比妥、苯妥英、扑米酮等可减少维生素B12的吸收。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按推荐剂量服用,如需增加剂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药品请按照使用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2、处方通过互联网医院开具或自行上传已有处方后,经门店药师审核,才能接单配送;
3、医疗器械: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4、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5、化妆品:化妆品不能代替药物,不能治疗皮肤病等疾病;
6、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定》,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退不换;
7、由于厂家不定期更换产品包装,如遇新包装上市,图片更新可能滞后,请以收到的实物为准。
广东圆心恒金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分享
登记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