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APP享更多福利
¥32
制酸收敛用于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以及消化不良属气滞证者。
口服,一次0.5~4克,一日3次。
孕妇禁用。
上海医药 胃散
胃散
Wei San
碳酸氢钠、碳酸镁、木香、砂仁(姜汁炒)、豆蔻、薄荷脑、肉桂、小茴香(炒)、甘草、熟面粉。
本品为灰黄色至棕黄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咸。
制酸收敛用于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以及消化不良属气滞证者。
2g×24袋
口服,一次0.5~4克,一日3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0569(ZD-0569)-2002-2011Z
国药准字Z20025781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孕妇禁用胃散。
密封
盒
24个月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胃散,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胃散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药品请按照使用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2、处方通过互联网医院开具或自行上传已有处方后,经门店药师审核,才能接单配送;
3、医疗器械: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4、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5、化妆品:化妆品不能代替药物,不能治疗皮肤病等疾病;
6、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定》,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退不换;
7、由于厂家不定期更换产品包装,如遇新包装上市,图片更新可能滞后,请以收到的实物为准。
广东圆心恒金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分享
登记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