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除非用于某些内分泌失调的疾病的替代治疗,糖皮质激素仅仅是一种对症治疗的药物。1. 抗炎治疗:风湿性疾病,胶原疾病,过敏状态,季节性或全年性过敏性鼻炎,眼部带状疱疹;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2.免疫抑制治疗:器官移植。3.治疗血液疾病及肿瘤,肿瘤;4.治疗休克: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诱发的休克;5.其它:神经系统。预防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6.内分沁失调:原发性或继发性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急性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已知患有或可能患有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的患者,在手术前和发生严重创伤或疾病时给药。先天性肾上腺增生;非化脓性甲状腺炎;癌症引起的高钙血症。
用法用量本品必须遵医嘱用药。作为对生命构成威胁的情况的辅助药物时:推荐剂量为15~30mg/kg体重,应至少30分钟作静脉注射。根据临床需要,此剂量可在医院内于48小时内每隔4~6小时重复一次(参见“注意事项”)。冲击疗法:用于疾病严重恶习化和(或)对常规治疗(如:非甾体类抗炎药,金盐及青霉胺)无反应的疾病。建议方案:类风湿性关节炎:一日1g(2瓶),静脉注射,用1,2,3或4日;或一月1g(2瓶),静脉注射,用6个月。因大剂量皮质类固醇能引起心律失常,因此仅限在医院内使用本治疗方法,以便及时作心电图及除颤。每次应至少用30分钟给药,如果治疗后一周内病情无好转,或因病情需要,本治疗方案可重复。预防肿瘤化疗引起的恶心及呕吐;建议方案:关于化疗引起的轻至中度致吐;在化疗前1小时,化疗开始时及化疗结束后,以至少5分钟静脉注射250mg米乐松。在给予首剂米乐松时,可同时给予氯人酚噻嗪以增强效果.关于化疗引起的重度致吐:化疗前1小时,以至少5分钟静脉注射250mg米乐松,同时给予适量的灭吐灵或丁酰苯类药物,随后在化疗开始时及结束时分别静脉注射250mg米乐松。急性脊髓损伤:治疗应在损伤后8小时内开始。初始剂量为30mg/kg体重甲泼尼龙,在持续的医疗监护下,以15分钟静脉注射。仅此适应症能以此速度进行大剂量注射,并且要在心电监护并能提供除颤器的情况下进行。短时间内静脉注射大剂量甲泼尼龙(以少于10分钟的时间给予大于500mg(1瓶)的甲泼尼龙)可能引起心律失常,循环性虚脱及心脏停搏。大剂量注射后暂停45分钟,随后以每小时5.4mg/kg体重的速度持续静脉滴注23小时。应选择与大剂量注射不同的注射部位安置输液泵。其它适应症的初始剂量从10mg到500mg不等,以临床疾病而变化。大剂量甲基强的松龙可用于短期内控制某些急性重症疾病,如:支气管哮喘,血清病,荨麻疹样输血反应及多发性硬化症急性恶化期。小于等于250mg的初始剂量应至少用5分钟静脉注射;大于250mg的初始剂量应至少用30分钟静脉注射。根据患者的反应及临床需要,间隔一段时间后可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下一剂量。皮质类固醇只可辅助,不可替代常规疗法。婴儿和儿童可减量,但依据应是疾病的严重程度及患者的反应,而不是年龄和体型。每24小时的总量不应少于0.5mg/kg。用药数天后,必须逐量递减用药剂量或逐步停药.如果慢性疾病自发缓解,应停止治疗.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作常规实验室检查,如:尿常规,饭后2小时血糖,血压和体重,胸部X线检查.有溃疡史或明显消化不良的患者应作上消化道X线检查,中断长期治疗的患者也需要作医疗监护.米乐松可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给药,或静脉滴注给药,紧急情况的治疗应使用静脉注射。静脉注射(肌肉注射)时,按指导方法配制溶液。起始治疗方法可能是用至少5分钟(剂量小于或等于250mg)或至少30分钟(剂量大于250mg)静脉注射甲泼尼龙;下一剂量可能减少并用同样方法给药。如果需要,该药可稀释后给药,方法为将已溶解的药品与5%葡萄糖溶液,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与0.45%氯化钠的混合液混合.配制后的溶液在48小时内物理和化学性质保持稳定。
禁忌全身性霉菌感染;已知对药物成份过敏者 对属于下列特殊危险人群的患者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并应尽可能缩短疗程(同时参阅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儿童;糖尿病患者;高血压患者;有精神病史者;有明显症状的某些感染性疾病,如结核病;或有明显症状的某些病毒性疾病,如波及眼部的疱疹及带状疱疹。 为避免相容性和稳定性问题,应尽可能将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溶液与其它药物分开给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 动物研究表明,妊娠期间使用大剂量的皮质类固醇,可能会导致胎儿畸形。然而,怀孕妇女使用皮质类固醇似乎并不会引起先天性异常。由于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对人类生殖的影响缺乏足够的研究,仅在仔细评价对母亲和胎儿的获益风险比后才可在妊娠期使用本品。 如妊娠期需停止皮质类固醇长期治疗(与其他长期治疗一样),应逐步停药(参见【用法用量】)。在某些情况下(如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替代治疗),如必要应继续治疗甚至增加剂量。 皮质类固醇易穿过胎盘。一项回顾性研究发现,正在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的母亲所生的婴儿低出生体重的发生率增加。在人类中,低出生体重的风险似乎呈剂量依赖性,可以通过降低皮质类固醇剂量降低此风险。尽管在子宫内接触过皮质类固醇的婴儿似乎极少出现新生儿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但是对于那些母亲在妊娠期间接受过大剂量皮质类固醇的婴儿,应仔细观察并且评估其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迹象。皮质类固醇对阵痛和分娩的影响尚不知晓。 已经发现,怀孕期间接受过长期皮质类固醇治疗的母亲所生的婴儿在出生时患有白内障。 哺乳 皮质类固醇包括泼尼松龙随乳汁分泌。 分布到母乳中的皮质类固醇可能会抑制哺乳期婴儿的生长并干扰其内源性糖皮质激素的生成。仅在仔细评价对母亲和婴儿的获益风险比后才可在哺乳期使用本品。 该药物用于孕妇、哺乳母亲或有怀孕可能的妇女时,应权衡药物的益处与其对母亲和胚胎或胎儿的潜在风险。
儿童用药婴儿和儿童可减量,但不仅仅是依据年龄和体积大小,而更应考虑疾病的严重程度及患者的反应。每24小时总量不应少于0.5mg/kg。 本品中含有苯甲醇。本品(除不含苯甲醇的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500mg规格)溶解后的苯甲醇含量为9mg/ml。据报道,苯甲醇与致命的早产儿“喘息综合征”(以持续喘息为特征的呼吸紊乱)有关。早产儿或足月新生儿不得使用苯甲醇。其可能在婴儿以及不超过3岁的儿童中引起毒性反应和过敏样反应。 尽管本品常规治疗剂量所含有的苯甲醇含量远低于那些报告与“喘息综合征”相关的苯甲醇用量,但苯甲醇可能产生毒性的最低量尚不可知。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婴儿以及接受高剂量治疗的患者,更有可能出现毒性反应。医师在处方本品和其他含有苯甲醇的药物时,应从各方面考虑苯甲醇的加合日代谢量。 应注意观察长期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的婴儿和儿童的生长发育。正在接受长期每天分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儿童的生长可能受到抑制,这种治疗方案应被限制使用在最紧急的适应症。通常,隔日糖皮质激素治疗可避免或者减少这种副作用。 接受长期皮质类固醇治疗的婴儿和儿童具有颅内压升高的特殊风险。高剂量的皮质类固醇可能会引发儿童患胰腺炎。
老年用药目前尚缺乏本品老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研究资料。请遵医嘱用药。 由于对骨质疏松症的潜在风险增加,以及对体液潴留伴随可能产生高血压的风险增加,所以建议对老年人采用长期皮质类固醇治疗应谨慎。
药物相互作用有益的相互作用 --预防肿瘤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轻至中度致吐的化疗方案: 氯化酚噻嗪可与首剂甲泼尼龙(化疗前1小时)合用以增强效果。-重度致吐的化疗方案: 灭吐灵或丁酰苯类药物可与首剂甲泼尼龙(化疗前1小时)合用以增强效果。--甲泼尼龙与其它抗结核化疗法联合,可用于治疗暴发性或扩散性肺结核及伴有蛛网膜下腔阻塞或趋于阻塞的结核性脑膜炎。--甲泼尼龙经常与烷化剂、抗代谢类药物及长春花碱类药物联合用于肿瘤疾病,如白血病及淋巴瘤。有害的相互作用 --糖皮质激素与致溃疡药物(如水杨酸盐和N.S.A.I.)合用,会增加发生消化道并发症的危险。--糖皮质激素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会增加糖耐量异常的危险。--糖皮质激素会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的需求。--服用皮质类固醇的患者不可接种牛痘,也不可接受其它免疫措施,特别是大剂量服用的患者,因为有出现神经系统并发症和/或缺乏抗体反应的危险。--皮质类固醇与乙酰水杨酸联合用于凝血酶原过少的患者时应谨慎。--有报道说同时服用甲泼尼龙和环孢菌素会引起惊厥。因为上述两种药物会互相抑制对方的代谢,所以服用任一药物时引起的惊厥和其它副反应在同时服用两种药物时更易发生。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 甲泼尼龙为人工合成的糖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扩散透过细胞膜,并与胞浆内特异的受体结合。此结合物随后进入细胞核内与DNA(染色体)结合,启动mRNA的转录,继而合成各种酶蛋白,据认为全身给药的糖皮质激素最终即通过这些酶发挥多种作用。糖皮质素不仅对炎症和免疫过程有重要影响,而且影响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和脂肪代谢,并且对心血管系统、骨骼和肌肉系统及中枢神经系统也有作用。 4.4mg醋酸甲泼尼龙(4mg甲泼尼龙)的糖皮质激素样作用(抗炎作用)与20mg氢化可的松相同。甲泼尼龙仅有很低的盐皮质激素样作用。 毒理研究 生殖毒性 某些动物试验显示,以相当于人用剂量的剂量给药时,皮质类固醇有致畸性。在动物生殖研究中,已经证明糖皮质激素例如甲泼尼龙可诱导畸形(腭裂、骨骼畸形)和子宫内生长迟缓。 在大鼠中,皮质类固醇导致精栓、着床数和成活的胎仔减少。已经证明皮质类固醇可以损害雄性大鼠生殖功能。
储藏未调配的药品:储存于室温下(15-30°C)。已调配之溶液:于室温下(15-30°C)储存,并在48小时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