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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3次。
糖尿病患者禁服复方鱼腥草合剂。
惠松 复方鱼腥草合剂
复方鱼腥草合剂
Fu Fang Yu Xing Cao He Ji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辅料为蔗糖、蜂蜜、防腐剂(苯甲酸钠、羟苯乙酯)。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的液体;味甜、微苦涩。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10ml×12支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3次。
国家药品标准WS-10821(ZD-0821)-2002-2012Z
国药准字Z20026198
浙江惠松制药有限公司
密封
盒
24个月
尚不明确。
糖尿病患者禁服复方鱼腥草合剂。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药品请按照使用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2、处方通过互联网医院开具或自行上传已有处方后,经门店药师审核,才能接单配送;
3、医疗器械: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4、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5、化妆品:化妆品不能代替药物,不能治疗皮肤病等疾病;
6、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定》,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退不换;
7、由于厂家不定期更换产品包装,如遇新包装上市,图片更新可能滞后,请以收到的实物为准。
广东圆心恒金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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