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适用于各类轻至中度高血压,尤其适用于对ACE抑制剂不耐受的患者。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粒,一日1次。抗高血压作用通常在服药2周内出现,4周时达到最大疗效。对血压控制不满意的病人,每日用量可增至2粒,或加用利尿剂。对肾功能不全患者或非胆管源性及胆汁瘀积型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禁忌已知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胎儿从妊娠中期开始出现肾灌注,后者依赖于RAAS系统的发育。孕妇应用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以导致胎儿伤害或死亡,故孕妇禁用缬沙坦。如果在用药期间发现妊娠,应尽早停药。
所有在宫内与药物接触过的新生儿应密切观察,保证足够的尿量、防止高血钾、监测血压。必要时采用适当治疗措施清除药物。
缬沙坦可以从兔的乳汁排出,目前尚无对哺乳期女性的研究,因此哺乳期妇女禁用缬沙坦。
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相关研究。
老年用药尽管缬沙坦对老年人的全身性影响多于年轻人,但并无任何临床意义。
药物相互作用临床试验未发现本药与下列药物间有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西米替丁、华法林、呋塞米、地高辛、阿替洛尔、吲哚美辛、氢氯噻嗪、氨氯地平、格列本脲。 本药与细胞色素P450酶系统的代谢诱导剂或抑制剂一般无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体外试验表明本药与其他血浆蛋白结合率高的药物如双氯芬酸、呋塞米及华法林无血浆蛋白结合方面的相互作用。与保钾利尿剂(如螺内脂、氨苯蝶啶、阿米洛利)、钾制剂或含钾的盐代用品合用时,可使血钾升高。若必须同用,应注意监测。
药理毒理缬沙坦是一种口服有效的特异性的血管紧张素Ⅱ(AT1)受体拮抗剂,它选择性地作用于AT1,受体亚型,阻断AngⅡ与AT1受体的结合(其特异性拮抗AT1受体的作用大于AT2受体约20,000倍),从而抑制血管收缩和醛固酮的释放,产生降压作用。本品不作用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肾素和其它受体,不抑制与血压调节和钠平衡有关的离子通道;本品对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没有抑制作用,不影响体内缓激肽水平,因而导致咳嗽的副作用少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
缬沙坦降低升高的血压,同时不影响心率。
对大多数患者,单剂口服2小时内产生降压效果,4-6小时达作用高峰,降压效果维持至服药后24小时以上。治疗2-4周后达最大降压疗效,并在长期治疗期间保持疗效。与噻嗪类利尿剂合用可进一步增强降压效果。突然终止缬沙坦治疗,不引起高血压“反跳”或其他副作用。
缬沙坦不影响高血压患者的总胆固醇、甘油三脂、血糖和尿酸水平。毒理研究
重复给药毒性:大鼠每日灌服缬沙坦,剂量分别为60、200、600mg/Kg,连续3个月,大剂量组动物水摄入量和尿量稍增加,雄性大鼠轻度肾小球增生和嗜碱细胞增加,雌性大鼠肾小球输入小动脉肥大。恢复期结束后未见异常。大鼠灌服缬沙坦最高剂量达200mg/kg/日(部分动物6个月),连续12个月,猴口服缬沙坦最高剂量120mg/kg/日,连续12个月,均未出现不良反应。
遗传毒性:本品微生物回复突变试验(Ames试验),中国仓鼠V79细胞基因突变试验、中国仓鼠卵巢细胞染色体试验和大鼠细胞遗传学试验的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怀孕大鼠或小鼠分别13服本品剂量达600mg/Kg/日、怀孕兔子口服剂量达1Omg/Kg/日,无致畸作用。但母鼠在器官形成期或妊娠后期和泌乳期给予本品剂量达600mg/kg/日时,可见大鼠胎儿的重量下降,胎儿生存率降低,胎儿发育延迟。兔子的胎儿毒性(吸收胎、窝仔数减少、流产和体重减少)与母体在剂量为95mg/kg/日和1Omg/kg/日时产生的毒性有关。小鼠给予2、200和600mg/Kg/日,大鼠和兔子分别在人最大推荐剂量的0.1、6、9倍(以60kg体重病人,剂量为320mg/Kg/日计算)时,未观察到不良反应。
致癌性:小鼠和大鼠连续2年给予本品160和200mg/Kg/日,分别为人最大推荐剂量(以60Kg体重病人,剂量为320mg/Kg/日计算)的2.6和6倍时,无致癌作用。
储藏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