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用于单用饮食控制,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2 型糖尿病患者。
用法用量1.口服仅用于成年人。与所有的降血糖药一样,剂量应依每个病人的情况进行调节。在短暂性血糖控制紊乱的病例中,对于血糖水平可以通过饮食控制达到正常水平的病人,服用本药很短的时间即足够达到治疗目的。2.病人年龄低于65岁:(1)初始剂量:推荐的初始剂量是每天1片。(2)增加剂量:一般根据患者血糖代谢情况,每次1片来增加剂量。每次增加剂量之间应间隔至少14天。(3)维持治疗:剂量每天1-3片,特殊的病例用到每天4片。标准剂量是每天2片,分2次服用。5.高危患者:年龄超过65岁的患者:开始治疗时每天1次,每次1片。这个剂量可以逐步增加,直到患者获得满意的血糖控制,但要保证在每次剂量增加后有一个至少间隔为14天的维持时间,并且进行严格的血糖监察测。6.在其它高危患者中,对于营养不良或身体状态有较大变化的患者,或热量(卡路里)摄入不规律,或伴随肾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治疗应以最低剂量开始,并同时谨慎增加药物剂量,以避免任何低血糖反应的发生。7.服用其它口服降低血糖药的患者:与其它所有的磺脲类降血糖药物一样,本药可以不用经过任何过渡期直接替代其它抗糖尿病药物治疗。
禁忌1.对于达美康或所用的任何一种赋形剂过敏者,对于其它磺脲或磺胺过敏者。 2.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人,尤其是青少年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或糖尿病昏迷前期的糖尿病患者。 3.严重的肝脏或肾脏功能不全。 4.应用咪康唑治疗的患者。 5.哺乳期。 6.卟啉症:体内会有色素(卟啉)积蓄。 7.总之,不推荐本药与保泰松、丹那唑或酒精合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缺乏怀孕妇女使用格列齐特的临床资料,其它磺脲类药物的资料很少。在动物中,格列齐特非致畸。为了减少在未控制糖尿病中先天性畸形的危险,在怀孕前必须控制糖尿病。妊娠期间口服降糖药不适用,因此采用胰岛素作为糖尿病的继续治疗。建议从计划要怀孕的时候或发现怀孕的时候,将口服降糖药物改为用胰岛素治疗。哺乳缺乏格列齐特及其代谢物进入母乳的资料。考虑到新生儿低血糖危险性,哺乳期妇女禁止使用格列齐特。不排除对新生儿和婴幼儿造成风险的可能
儿童用药儿童和青少年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没有儿童用药的数据。
老年用药剂量方案应与65岁以下患者相同。
药物相互作用1.以下药品可能会增加低血糖的危险,禁止联合应用:咪康唑(全身途径,口服凝胶):增加降糖作用并可能会出现低血糖症状,甚至昏迷。 2.不推荐联合应用:(1)保泰松(全身途径):增加磺脲素药物的降糖效应[取代它们与血浆蛋白的结合和(或)减少它们的清除]。最好使用一种相互作用少的消炎药剂,否则,需警告患者并强调自我监测的重要性;在与消炎药剂一同使用时,在治疗期间和中断治疗阶段,有必要需调整药物剂量。 (2)酒精:增加低血糖反应,尤其是氯磺丙脲、格列本脲、格列甲嗪、甲糖宁(通过抑制低偿性反应),同时具有增加低血糖昏迷发作的危险。避免摄入酒精或使用含有酒精的药物治疗。 3.联合应用需谨慎: (1)B受体阻滞剂:所有的B受体阻滞剂均能掩盖某些低血糖症状,例如心悸和心动过速。大多数非心脏选择性B受体阻滞剂会增加低血糖的突发和严重性。需警告患者并强调血糖自我监测的重要性,特别是治疗开始时。 (2)氟康唑:增加磺脲类药物的半衰期和发生低血糖症状的危险。需警告患者并强调进行血糖自我监测的重要性,必须时在以氟康唑治疗时调整磺脲类药的剂量。 (3)血管紧张。
药理毒理1.本药为降血糖磺脲类-口服糖尿病治疗药物。 2.格列齐特通过刺激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降低血糖水平。对2型糖尿病,格列齐特可以恢复对葡萄糖作出反应的第一相胰岛素分泌高峰,并增加第二相胰岛素分泌。可以见到进餐后诱导或葡萄糖刺激的胰岛素分泌反应明显增加。 3.其它性质:血液生化性质。格列齐特通过可能参与糖尿病并发症形成的两个机理减少微血栓形成过程 :部分抑制血小板粘连和凝聚,减少血小板活性标记物B血栓球蛋白,血栓烷B2) ;对血管内产生纤溶活性作用(增大tPA活性)。
储藏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