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本品用于不能或功能不全或被禁忌经口/肠道摄取营养的成人患者。
用法用量本品可经周围静脉或中心静脉进行输注。 使用前开通腔室间的可剥离封条,使三腔内液体混合均匀,混合液在25℃下可放置24小时。 维持机体氮平衡所需的氮量应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如营养状况与代谢应激等)决定。一般营养状况或轻度应激的患者,其氮的需要量为按体重一日0.10-0.15g/kg;有中度或重度代谢应激(无论有无营养不良)的患者,其氮需要量为按体重一日0.15-0.30g/kg(相当于氨基酸量一日1.0-2.0g/kg)。而葡萄糖与脂肪一般推荐需要量分别为按体重一日2.0—6.0g/kg与1.0—2.0g/kg。 患者总的能量需要量由其实际临床状况决定,通常情况下为按体重一日20-30kcal/kg。肥胖患者则根据其理想体重决定。三个规格的卡文是根据患者代谢中度增加、轻度增加以及基础值设计的。为满足患者全部的营养需求,应考虑添加微量元素以及维生素。葡萄糖的最大输注速率为按体重一小时0.25g/kg,氨基酸的输注速率按体重不宜超过一小时0.1g/kg,脂肪按体重则不超过一小时0.15g/kg。 本品输注速率按患者体重不宜超过一小时3.7ml/kg(相当于0.25g葡萄糖、0.09g氨基酸、0.13g脂肪/kg)。推荐输注时间为12-24小时。 为避免可能发生的静脉炎,建议每日更换输液针刺入的位置。
禁忌对鸡蛋、大豆蛋白或处方中任一成份过敏者 重度高脂血症 严重肝功能不全 严重凝血机制障碍 先天性氨基酸代谢异常 严重肾功能不全且无法进行腹透与血透者 急性休克 高糖血症(胰岛素治疗超过6单位/小时) 血电解质(指本品处方中所含有的)水平出现异常升高 其它一般禁忌(如急性肺水肿,水潴留,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低渗性脱水) 吞噬血细胞综合症 疾病状态处于非稳定期(如严重创伤后期,失代偿性糖尿病,急性心梗,代谢性酸中毒,严重败血症,高渗性昏迷等)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本品不适宜新生儿与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 本品是为成年人患者设计,儿童蛋白质与能量的单位体重需要量可能会大于【用法用量】项下所列的成人的需要量。
老年用药本品可用于老年患者。 老年患者蛋白质与能量的单位体重需要量可能会小于【用法用量】项下所列的成人的需要量。 或遵医嘱。
药物相互作用只有在相容性得到证实的前提下,且所有的添加操作在严格无菌条件下,其它治疗药物或营养药物方可加入到本品中。 从用药的安全性出发,添加药物后的混合液应立即使用。如需存放,2~8℃下混合液的放置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
药理毒理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储藏25°C以下保存,不得冰冻。包装应完整,如发生破损,不得使用。使用前须将三腔内液体互相混合。当开通可剥离封条、三腔内液体混合均匀后,混合液可在25°C下放置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