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腹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用法用量本品只能经口腔吸入使用。对吸气于吸药同步进行有困难的患者可借助储雾器。成人: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挛:以1揿100g作为最小起始剂量,如有必要可增至2揿。其余详见说明书。
禁忌本品禁用于对其任何成分曾有过敏记录的病人。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增加使用吸入的短效β2- 受体激动剂以控制症状,显示对哮喘的控制力衰减,若有此情况出现,应重新评估对病人的治疗方法。对哮喘的控制力突然和逐渐衰减,病人的生命可能有危险,应考虑开始施行或增加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有此危机,应每天施行最大潮气量的监测。在家中接受本品治疗的病人宜注意,若舒缓效用或持续时间比平常减少,则不应自行增加剂量或给药之次数。对于已知使用大剂量的其他拟交感神经药物的病人,宜慎用本品。对患有甲状腺毒症的病人亦宜慎用β2受体激动剂治疗法(主要用注射剂及气雾剂)。有可能引致严重的血钾过低症,若病人所患的是急性严重哮喘,尤须注意此不良效应,因为同时服用黄嘌呤诱导药,类固醇和利尿药,以及出现缺氧情况,均会使血钾过低情况转剧,遇有此等情况,必须小心监控血清钾水平。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本品通常不应与心得安等非选择性β- 受体阻断药物一同服用。本品并不禁用于正进行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治疗的病人。
药理毒理本药为选择性较强的β2-受体激动剂,气雾吸入时对心脏的兴奋作用比异丙肾上腺素小。沙丁胺醇具有扩张支气管作用,第一秒钟最大呼吸量和心率增加作用随剂量平行上升,但前者加速度较后者快,其扩张支气管约为增加心率作用的8倍。
储藏30℃以下遮光保存,避免受冻和阳光直射。气雾罐不得弄破、刺穿或者火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