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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表清热,止咳化痰。用于小儿风热外感,症见发热、流涕、咳嗽、脉浮。
温开水冲服。周岁以内一次2.6克,一岁至三岁一次4克,三岁至十二岁一次8克,一日3次
糖尿病患儿禁服。
龙牡 小儿宝泰康颗粒
小儿宝泰康颗粒
Xiao Er Bao Tai Kang Ke Li
连翘、地黄、滇柴胡、玄参、桑叶、浙贝母、蒲公英、南板蓝根、滇紫草、桔梗、菜菔子、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小儿宝泰康颗粒为棕色颗粒;气微,味甜、微苦。
解表清热,止咳化痰。用于小儿风热外感,症见发热、流涕、咳嗽、脉浮。
2.6g×18袋
温开水冲服。周岁以内一次2.6克,一岁至三岁一次4克,三岁至十二岁一次8克,一日3次
《中国药典》2020年一部
国药准字Z42020598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密封。
盒
36个月
尚不明确
糖尿病患儿禁服。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小儿宝泰康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药品请按照使用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2、处方通过互联网医院开具或自行上传已有处方后,经门店药师审核,才能接单配送;
3、医疗器械: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4、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5、化妆品:化妆品不能代替药物,不能治疗皮肤病等疾病;
6、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定》,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退不换;
7、由于厂家不定期更换产品包装,如遇新包装上市,图片更新可能滞后,请以收到的实物为准。
广东圆心恒金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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