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
用法用量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通常每日一次,每次 5 mg。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 2.5 mg 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 10 mg。
本品剂量应该根据个体情况进行调整,应特别注意脉搏和治疗效果。
本品宜长期用药。无医嘱不可改变本药的剂量,也不宜中止服药。如需停药时,应逐渐停用,不可突然中断。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尤需特别注意。
肝肾功能不全者: 轻-中度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通常不需要调整剂量。晚期肾衰(肌肝清除率<20 ml/min)和严重肝功能异常的患者,每日剂量不得超过 10 mg。
肾透析患者使用比索洛尔的经验较少,但也没有证据表明该类患者的剂量应该调整。
禁忌比索洛尔禁用于以下患者:
急性心力衰竭或处于心力衰竭失代偿期需用静注正性肌力药物治疗的患者
心源性休克者
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者(未安装心脏起搏器)
病窦综合征患者
窦房阻滞者
心动过缓者,治疗开始时心率少于 60 次/分钟
血压过低者(收缩压低于 100 mmHg)
严重支气管哮喘或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患者
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晚期和雷诺氏综合征患者
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
代谢性酸中毒患者
已知对比索洛尔及其衍生物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
比索洛尔可能损害孕妇和/或胎儿/新生儿。一般情况下,β-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能够降低胎盘灌注,而胎盘灌注与发育迟缓、子宫内死亡、吸收和早产有关;在胎儿和新生儿,可能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不良反应。如果必须使用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选择性的β1-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较为理想。
除非明确了必须使用,否则孕妇不应使用比索洛尔。如果必须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应该监测子宫胎盘血流量和胎儿的生长情况。一旦发现对孕妇和胎儿产生有害的作用,应该选择其它的治疗方法。必须对新生儿进行严密监测,出生后的前 3 天最易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症状。
哺乳期妇女:
本品是否经人乳排泄尚不清楚,因此,不建议哺乳期妇女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
儿童用药尚无儿科患者应用比索洛尔的经验,因此本品不建议用于儿童。
老年用药不需要调整剂量。
药物相互作用1.不推荐的合并用药: 用于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疗 I类抗心律不齐药物(如丙吡胺、奎尼丁):可能增加本品对房室传导和心脏收缩力的抑制作用。 所有适应症 钙拮抗剂如维拉帕米和地尔硫卓:对收缩力、房室传导和血压产生负面影响。在使用β-受体阻滞剂治疗的患者中静脉给药维拉帕米可导致显著的低血压和房室传导阻滞。 中枢降压药物(例如可乐定、甲基多巴、莫索尼定、利美尼定)可能会由于中枢交感神经紧张性降低而导致心率和心输出量降低以及血管舒张。突然停药,特别是在停用β-受体阻滞剂前突然停药,可能会增加“反跳性高血压”的风险。 2.需谨慎使用的合并用药 用于高血压或心绞痛的治疗: I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如丙吡胺、奎尼丁):可能增加本品对房室传导和心脏收缩力的抑制作用。 所有适应症 钙拮抗剂如二氢吡啶类衍生物(如硝苯地平):合并使用会增加低血压风险,以及无法排除心力衰竭的患者心室泵功能进一步恶化的风险。 三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如胺碘酮):可能延长房室传导时间。 拟副交感神经药物(包括四氢氨基吖啶):可能延长房室传导时间,增加心动过缓风险。 其它β-受体阻滞剂,包括滴眼剂,可以增强其作用。 胰岛素和口服抗糖尿病药物:增加降血糖效果。阻断β-肾上腺素受体可能掩盖低血糖症状。 麻醉剂:可能会引起反射性心动过速的减弱,增加低血压风险。 洋地黄毒甙:减慢心率,延长房室传导时间。 非甾类消炎药物(NSAID)可能会减弱本品的降血压作用。 β-拟交感神经药物(例如,异丙肾上腺素,多巴酚丁胺):与比索洛尔联用时,这两种药物的作用有可能下降。 同时激活β-和α-肾上腺受体的拟交感申请药物(如去甲肾上腺素、肾上腺素)与本品合用可能加剧这些药物的α-肾上腺素受体介导的血管收缩作用,从而引起血压升高,以及间歇性跛行加重。一般认为,使用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时,发生此类相互作用的可能性较大。 与抗高血压药物及其它有可能降低血压的药物(如三环类抗抑郁药、巴比妥类、吩噻嗪)合用时,有可能增加低血压的风险。 3.需考虑的合并用药 甲氟喹:可能会增加心动过缓发生风险。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B抑制剂除外):可以增加β-受体阻滞剂的降血压效应,同时也有可能增加高血压危象的风险。
药理毒理遗传毒/性:
比索洛尔 Ames 试验、中国仓鼠 V79 细`胞基因位点突变试验和染色体畸变试验、DNA 损伤试验、大鼠细胞遗传试验与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
大鼠经口给予富马酸比索洛尔剂^量达 150 mg/kg/d 时,未见对生育力和早期胚胎发育的明显影响,该剂量为人体推荐最大剂量(MRHD)的 77 倍(以体表面积推算)。
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中,妊娠大鼠经口给予富马酸比索洛尔 50 mg/kg/d 时,可见胚胎吸收发生率升高,该剂量为 MRHD 的 26 倍;母性毒性(进食减少和抑制体重增加)剂量为 150 mg/kg/天,为 MRHD 的 77 倍。妊娠兔经口给予富马酸比索洛尔剂量达 12.5 mg/kg/d 时,可见胚胎早期吸收率增加,未见胎仔发育毒性,该剂量为 MRHD 的 12 倍。
致癌性:
小鼠经口给予富马酸比索洛尔剂量达 250 mg/kg/d,连续给药 20 个月和 24 个月,大鼠经口给予富马酸比索洛尔剂量达 125 mg/kg/d,连续给药 26 个月,未见与药物相关的致癌性。上述剂量以体表面积推算,分别为 MRHD 的 59 倍和 64 倍。
储藏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