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本品适用于青霉素敏感菌株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包括链球菌所致的扁桃体炎、咽喉炎、猩红热、丹毒等;肺炎球菌所致的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及敏感葡萄球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也可用于螺旋体感染和作为风湿热复发和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
用法用量成人
链球菌感染:一次 1/2~1 片,每 6~8 小时 1 次,疗程 10 日;肺炎球菌感染:一次 1~2 片,每 6 小时 1 次,疗程至退热后至少 2 日;葡萄球菌感染、螺旋体感染(奋森咽峡炎):一次 1~2 片,每 6~8 小时 1 次。预防风湿热复发:一次 1 片,一日 2 次;预防心内膜炎:在拔牙或上呼吸道手术前 1 小时口服本品 8 片,6 小时后再加服 4 片(27 kg 以下小儿剂量减半)。
小儿
按体重,一次 2.5~9.3 mg/kg,每 4 小时 1 次;或一次 3.75~14 mg/kg,每 6 小时 1 次;或一次 5~18.7 mg/kg,每 8 小时 1 次。
禁忌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故孕妇慎用。
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药物相互作用丙磺舒、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磺胺药可减少本品在肾小管的排泄,因而使本品的血药浓度升高,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毒性也可能增加。
本品与别嘌醇合用时,皮疹发生率显著增高,故应避免合用。
本品不宜与双硫仑等乙醛脱氢酶抑制药合用。
本品与氯霉素合用于细菌性脑膜炎时,远期后遗症的发生率较两者单用时高。
本品可刺激雌激素代谢或减少其肠肝循环,因此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
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等抗生素和磺胺药等抑菌药可干扰本品的杀菌活性,因此不宜与本品合用,尤其在治疗脑膜炎或急需杀菌药的严重感染时。
本品可加强华法林的作用。
克拉维酸可增强本品对产β内酰胺酶细菌的抗菌活性;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在亚抑菌浓度时一般可增强本品对粪肠球菌的体外杀菌作用。
药理毒理本品为青霉素类抗生素。抗菌谱与青霉素相同。对多数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球菌、个别革兰阴性杆菌(如嗜血杆菌属)、螺旋体和放线菌均有抗菌活性,但多数葡萄球菌菌株(>90%)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可产生β内酰胺酶使本品水解而失活。本品对大多数敏感菌株的活性较青霉素弱2~5倍。对产青霉素酶的菌株无抗菌作用。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使细菌迅速破裂溶解。
储藏遮光,密封,在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 20 ℃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