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维思通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用法用量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物改用本品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患者原来使用的是精神病药的长效注射剂,则在原定下一次注射时开始使用本品替换该药物治疗.对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症的药物是否需要继续则应定期地进行再评定。
成人:一日1次或一日2次。
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日二次,一次1mg,第二天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2mg;如能耐受,第三天增加到一日二次,每次3mg。此后,可维持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谓整。
为期1-2年的临床试验表明利培酮延覆精神分裂症复发的有效剂量为2-8mg/天,同时也证实了采用一日一次给药方式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试验中起始剂量为第一日1mg,第二天增加到一日2mg,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日4mg,此后,可维持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临床医师应定期对患者进行再评估以确定适当剂量进行维持治疗的必要性。
不管采用何种给药方式,对某些患者应进行缓慢的剂量调整,调整的间隔时间—般不少于一周;调整时,推荐增减剂量幅度以1-2mg的小剂量进行。
利培酮的最大有效剂量范围为日4-8mg,但一日二次,每日剂量超过6mg给药不能证明比较低剂量更有效,而且同更多的锥体外系症状和其他副作用有关,因此一般不推荐使用。由于对剂量大于每日16mg的安全性尚未评价,因此每日用药剂量不应超过16mg。
在需要加强镇静作用时,可加用苯二氮卓类药物。
老年人: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二次,每次0.5mg。根据个人需要,剂量逐渐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1-2mg。剂量调整间隔应不少于1周,剂量增减的幅度为每日二次,每次0.5mg。在获得更多经验前,老年人应慎用利培酮。
肾病和肝病患者: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二次,每次0.5mg。根据个人需要,剂量逐渐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1-2mg,剂量调整间隔应不少于1周,剂量增减的幅度为每日二次,每次0.5mg。这些患者的临床应用经验有限,用药应慎重。
禁忌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妇女服用本品是否安全尚不明确。动物实验表明:利培酮对生殖无直接的毒性,也无致畸作用。尽管如此,除非益处明显大于可能的风险,怀孕妇女仍不应该服用本品。本品是否会经人体乳汁排泄尚不清楚。动物实验表明,利培酮和羟基利培酮会经动物乳汁排出。因此,服用本品的妇女不应9-哺乳。
儿童用药对于15岁以下儿童目前尚缺乏足够的临床经验。
老年用药建议起始剂量为一日0.5mg或更低,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增加到一日2次,一次1-2mg。剂量调整间隔应不少于1周,剂量增减的幅度为每日二次,每次0.5mg。在获得更多经验前,老年人加量过程中应慎重。
药物相互作用1.本品可拮抗左旋多巴及其它多巴胺促效剂的作用。
2.酰胺咪嗪及其它的肝酶诱导剂会降低本品活性成份的血浆浓度,一旦停止使用酰胺咪嗪或其它肝酶诱导剂,则应重新确定使用本品的剂量,必要时可减量。
3.酚噻嗪、三环抗抑郁药和一些β-阻断剂会增加本品的血药浓度,但不增加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血药浓度
4.当和其它高度蛋白结合的药物一起服用时,不存在有临床意义的血浆蛋白的相互置换。
药理毒理详见说明书
储藏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