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2月11日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疾病正式命名为“COVID-19”。同日,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发布声明,宣布这种病毒英文名为“SARS-CoV-2”。
在两大国际权威机构宣布的前4天,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也曾发布有关命名通知,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名称为“NovelCoronavirusPneumonia”,简称“NCP”。
一时之间,不同机构分别对这场引发全球关注的疾病作出不同命名。“NCP、COVID-19、SARS-Cov-2”让人眼花缭乱,“疾病名称、病毒名称、与SARS之间的关系”又是一头雾水。人们不禁困惑:命名不同到底该听谁的?如何识别此次疫情的“身份证”?
世卫组织所命名的“COVID-19”,字母来自于Corona(冠状)、Virus(病毒)和Disease(疾病),并将其出现的2019年作为名字的一部分。
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说:“在世卫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共同指导原则下,我们必须找到一个不涉及地理位置、动物、个人或人群,同时方便发音且与疾病有关的名称。”
随后,世卫组织在官方社交媒体上进一步解释,“命名很重要,可以防止使用其他可能不准确或具污蔑性的命名。”
由于对传染性疾病命名不当,造成污名化的“前车之鉴”甚多。甲型H1N1流感曾被称为“猪流感”,埃及因此宰杀超过30万头猪,引发当地民众不满。事实上,这一疾病是通过人际传播,猪却遭受“无妄之灾”。此外,“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德国麻疹”“日本脑炎”等名称都曾先后遭到相关地区和国家的抗议。
值得注意的是,疾病的名称与引发这种疾病的病毒名称并不一定相同。因此,在世卫组织确认疾病名称后,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也来“凑热闹”。该委员会成立于1966年,旨在标准化病毒命名。
其官方网站中提到,“对于一种新的病毒性疾病暴发,三个名字有待决定:疾病(the disease)、病毒(the virus)和种类(the species)。世卫组织负责其一,病毒学专家负责其二,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负责其三。”
该委员会宣布将病毒命名为“SARS-CoV-2”,对于其与SARS之间的关系,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新型冠状病毒与SARS冠状病毒是同一类,但不是同一种。
在弄清“疾病名称”和“病毒名称”的区别之后,面对同为“疾病名称”的“COVID-19”和“NCP”,人们又陷入困惑:世卫组织和国家卫健委,究竟该听谁的?
其实,对于同一种疾病,世卫组织与国家命名不同并不新鲜。2009年,甲型H1N1流感爆发时,世卫组织最初使用了“猪流感”(swineflu)的名称,并获得大部分国家跟随。
然而,以色列因为犹太教禁食猪肉,在本国改用“墨西哥流感”一词代替。随后,“北美流感”“猪源流感”“人类猪(型)流感”等名称也相继被各国使用。
尽管当下国家卫健委将新冠肺炎英文简称命名为“NCP”,但人们也注意到,其所发通知为“暂命名”,也为今后如有必要改为与世卫组织一致留下空间。
“NCP的命名是临时的。”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国家卫健委专家组成员冯子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说,“至于中文是否会用世卫组织新命名的翻译版,例如‘冠状病毒病19’,我认为在疾病名称里加上数字,可能不太符合中国人表达习惯,是否会改目前还不好说。”
冯子健表示,“新冠肺炎”和“NCP”使用起来并不影响交流,并没有急迫修改的必要性,“非典时期,我们叫做‘非典’,国际上叫‘SARS’,两者并不是互译,叫法一直不一致,也没有太大问题。新老命名都不影响交流,在国际场合使用国际命名即可。”
“一次次更名的背后,恰恰体现出人们对于疾病认识的逐步深入。”对于“新冠”命名引发的争议,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科学家曾光对本社记者说。
曾光指出,命名有时间先后,国家卫健委在前,世卫组织在后。“NCP简单明了,名称中强调肺炎,对人们初期认识疾病发挥积极作用。当前,世卫组织命名更加规范,以时间区别今后可能再出现的冠状病毒,个人认为按照世卫组织统一命名较好。”
诚如专家所言,从“不明原因肺炎”到临时名称“2019-nCoV”,从国家卫健委提出的NCP,到如今的COVID-19和SARS-CoV-2,每一次命名都基于时下对于疫情的最新认识,疫情的“身份证”也在一次次更名中更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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