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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医生称被网友强奸两次,检方不捕!

​女医生称被网友强奸两次,检方不捕! 妙手云医2021-07-27 4853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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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人性的伟大,就在于对色欲的克制。而我认为,人性的另一重伟大,更在于在利益和诱惑面前,在良心和道德面前,在法律和自律面前,仍然能坚守内心的底线。

去年年底,广州一位女医生,与一位男网友邝某见面。

没有传说中的金凤玉露一相逢,胜却人间无数。只有以吃饭的名义,打着心怀鬼胎的目的。

两人吃完饭,邝某利用送她回家之机,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一月之后,这位女医生发现自己不仅怀孕了,还被对方传染了性病。整个人抑郁了,被医生诊断为“双向情感障碍”。

据这位女医生微信显示,即便如此,邝某仍多次与她强行发生性关系。

今年年初,邝某甚至跑到她家中,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今年二月底,这位女医生报警,公安立案侦查,四月初,警方将此案移请检方批捕。

但检方对邝某作出不逮捕的决定。

对此,女医生无法接受,提起了申诉。

随后,微博上一个“枉法不批准逮捕一起强奸案犯罪嫌疑人邝某某”的话题,引起大量网友关注。

7月19日,广州市白云区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对此高度重视,已进行核查,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7月23日,检方发布此案核查结果,大致内容如下:

1、今年3月5日警方对这起案件立案侦查,并对邝某刑拘。4月1日提请逮捕。4月8日,检方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要求补充侦查取证。现邝某被取保候审,该案仍在继续侦查中。

2、经纪委调查,未发现经办检察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经检务督察和重新核查,确认该案不批捕正确。

3、女医生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虽有指责邝某对其强暴、邝某回复后悔的内容,但同时亦有她指责邝某“看医生时没有一句话”“白嫖”“床上喊老婆穿上裤子跑没影”等内容,结合二人此前多次发生性关系的经历,双方真实关系不明。根据现有证据,难以认定邝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故不予批捕。

女医生被强奸,近年来时有发生。

前年12月17日晚上,辽宁一家诊所女医生,就被一位半夜去看病的张某见色起意强奸。张某在强奸女医生的过程中,还导致了女医生的肢体软组织受伤。事后女医生及时报案,两天后,张某落网归案,被判刑三年。 

对于广州的这起“女医生被强奸案”,我想说两点:

第一、遇事要及时报警,学会保护自己。

本案中女医生虽称自己两次遭到邝某强暴,警方也立案侦查并对邝某采取了刑拘强制措施,但邝某却辩解两人是情人关系,是在她同意的情形下发生性关系的,导致检方不予批捕。

应该说检方不予批捕是依法慎重作出决定的。

因为,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只要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她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就已构成强奸罪。

可是,刑事案件的办理必须坚持证据裁判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认定被告人有罪,应当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而证据确实,必须充分符合三个条件: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只有这三者相互衔接,才能据此最终得出有罪或无罪的结论。而证据证明的对象则是与追究犯罪嫌疑人刑责有关的一切需要证明的事实。这其中包括对因果关系的证明。

也就是说,所谓违背妇女本人意愿,还得对方也知道违背了妇女本人意愿才行。否则难以构罪。法律要求,除了要证明你自己是不愿意的,还得证明对方知道,或者意识到你可能是不愿意的才行。

可现实中,很多女性被强暴后,出于各种原因,延迟了报警时间,导致警方所侦查移送报批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的证明力较弱且零散,难以形成做实犯罪的证据链,最终造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一比一,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各执一词,双方关系混淆不明,满足不了检方批准逮捕的条件。

这一点现实中比比皆是。大家还记得去年安徽女护士吊死在医院副院长家房顶的悲剧吗?据死者父亲透露,女护士是在2019年10月一次医院组织的外地考试期间,被副院长强暴了。但是女护士并没有选择报警,反而在副院长的花言巧语之下,两人发展成了情人关系,成为了第三者。最终被副院长始乱终弃,导致悲剧发生。

所以强奸案中,被害人选择及时报案很关键也最重要。当事人不能够因为心存这样或那样的顾虑,或者因为这样或那样的想法而姑息犯罪,不去报案,使案件性质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质的变化。

要知道,刑事案件中的证据证明需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这是证据法中的一项重要准则,也是判断双方证明成效的标准。案件办理中,证据存在疑点,其中对于部分存在事实根据、符合社会常识常理的怀疑,都要求必须进行审查分析,只要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就会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作出对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的结论。

因此,可以说,不是所有的强奸犯都会得到应有的惩罚,原因就在于强奸案件的证据保存和收集的不足。说句实话,在咱们国家还好一些,西方国家的一些强奸案件有罪判决率,那低的真是让人义愤填膺。

所以,强奸案件发生之后,你可以在报案之后思考人生,但是在此之前还是要该出手时就出手。能够把对方绳之以法,才是最重要的一个事情。

第二、从这几年越来越多的关于此类事件的曝光来看,无论是媒体还是吃瓜群众,都一定要保持冷静的心态让子弹飞一会儿,不能被所谓的“受害者”情绪左右。

去年发生的清华大学美院学姐“摸腚”事件,反转还在眼前,令人前庭衡器跟不上脚步速度,眩晕了吃瓜的眼睛。

时代进入到了2021年了,人们已经熟练掌握了操纵舆论的方法,不仅学会了将网民的正义感当成了自己博取私利的工具,也学会了利用舆论挟持司法的目的。

大家还记得去年一开春就爆燃的鲍毓明李星星连环案中案吗?这个案件,就连警方一开始都被打了脸。更何况是我辈。

从这起“枉法不批准逮捕一起强奸案犯罪嫌疑人邝某某”的网络舆情来看,互联网难有真相。每个人讲述的论据都有侧重,每个人看到的重点都有不同,事情转来转去,反反复复,可这和真相一点关系没有,人们只不过是在看“自己想看到的东西”,在要“自己想要的东西”而已。有时候,真相不仅会迟到,也还会缺席。

有人说:人性的伟大,就在于对色欲的克制。

而我认为,人性的另一重伟大,更在于在利益和诱惑面前,在良心和道德面前,在法律和自律面前,仍然能坚守内心的底线。

如此,这个世界才会更美好一点,更温暖一些!

来源江淮医学,责编叶正松,转载已获授权,版权归作者所有,侵权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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