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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已宣布头孢不做皮试,为何推行起来这么难?

卫健委已宣布头孢不做皮试,为何推行起来这么难? 妙手云医2021-07-27 5603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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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不需要做皮试,有坚强的循证证据,有明确的国家政策,唯一不符合就是陈旧习惯。

头孢皮试和很多医疗行为一样,没有科学道理和证据,却因为习惯而顽固地存在着。对此,我经历了无知、新奇、认清、致力废除的漫长过程,但并没有明显的实效,直到现在,国家卫健委出台了文件,才似乎见到曙光。

我1992年毕业工作,一直到1997年,这期间我对头孢做皮试从没有过丝毫的怀疑,一代代传下来的常规动作,理所当然的规则,不做皮试倒是不能容忍的差错。

1997年,我到武汉协和血研所进修一年,第一次看到打头孢居然不做皮试,当时就惊了,原来还可以这么做啊!然而,也仅仅是新奇而已,当时还不知道循证医学,也不知道协和这么做的背后证据究竟是什么。

1998年到2009年,我虽然已经知道协和医院头孢可以不做皮试,但在自己的临床中从来就不敢不做皮试。怎么能和协和比呢?人家庙大底气足,出了事也可以扛过去,我们能吗?扛不起啊!

2009年后,我开始做行政管理工作,加上对循证医学的兴趣越来越大,直到完全皈依。大约在2014年左右,我了解到了关于头孢皮试的一些循证证据和新观点。

头孢发生过敏反应的概率是1%-7%,其中,严重的过敏性休克的概率非常低,仅有0.0001%-0.1%,可谓万中无一。

同时,头孢过敏的半抗原——主要决定簇与次要决定簇尚不明确,皮试与实际过敏的符合率也非常低,<30%(青霉素大于70%)。皮试阳性不一定会过敏,阴性也不一定不过敏,那这种皮试还有什么意义呢?

2013年,国外做了一个头孢皮试预测价值的大样本前瞻性研究,共1421例使用头孢者,74例(74/1421,5.2%)皮试阳性,但没有一例用药后发生过敏;反而是皮试阴性的有4例发生皮疹、瘙痒等反应。这个研究以可靠的证据否定了头孢皮试对过敏反应的预测价值。

日本于2004年废除头孢皮试,理由主要是:没有可靠的方法、美国不做皮试而过敏发生率反而低于日本、皮试阳性率远远高于实际过敏率、药品质量已经大大提高。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头孢都不做皮试了。

所以,我们为什么还要坚持做皮试呢?

我大约在2014年和药学部一起推行头孢不做皮试,发了正式文件。阻力非常大,并没有特别的理由,习惯和免责而已。几十年的习惯一朝而废之,岂是易事!而万一发生过敏,谁能负责?

况且,国内发生过多起不做皮试而输掉官司的案例。有一则《北京“黑医生”未做皮试便注射过期头孢致患者死亡,获刑七年》的报道,标题中赫然有“未做皮试”四个字,但仔细看报道,法院判的是“非法行医罪”,并没有对头孢未做皮试做出判断。然而,有几个人会认真看内容呢?大多数人看了标题就认定不做皮试是原罪了。标题党新闻害人不浅,至今没有根本改善。

我们虽然发了内部正式文件,但临床上并没有严格执行。除了习惯的力量和免责思维外,还有一个堂皇的理由是,国内大医院都做皮试,国家也没有统一规定,我们为什么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呢?

期间又发生了一起纠纷。儿科一患儿发生头孢过敏(皮疹),恰好未做皮试,家属要讨个说法。我和医疗部、药学部、护理部一起,和家属沟通。我们拿出了《中国药典》、说明书、循证文献,努力说明头孢可以不做皮试,国家药典都没有规定要做皮试;而青霉素类药物从药典到说明书到部门规章都规定必须做皮试。这还不说明问题吗?

那位家长是市文化界人士,他表示看不懂这些医学文献,他只知道上面提及的那个报道,未做皮试的医生被判了刑。

我找出那份报道和他一起研读,判词里并没有说未做皮试是错误的。但他一口咬定,标题已经说明了一切。

没有办法,就算遇到了秀才,有理也说不清。最后,我们还是免了他的医药费了事。

那以后,这件事就更难管理了,大家凭自觉吧。我也渐渐灰心,不再抱有希望。

没想到,今年卫健委突然出台了一个头孢类不需要做皮试的文件。

这个文件的出台对于中国医界是一个重磅事件,它的背后凝结了许多医学专家的心血,内中辛苦,有不足为外人道者。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院感专家杨帆教授在宣传这份文件时这样形容:兼具行政权威和科学权威,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在整个的推动中,国家卫健委的敢于担当实属不易。

按说,国家卫健委都明确出台了文件,推行应该是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事了吧。事实远没有这么简单,习惯的力量绝不是卫健委一纸公文就可以一夕改变的。

据我所知,目前国内大多数医院还在做头孢皮试,大家都在观望。

我院第一时间向全院发了卫健委的文件,重申取消头孢皮试。大多数科室真的取消了,医生们还有恋恋不舍者,护士们却一致欢呼。

但还有少数科室少数医生坚持要做皮试。这种顽固简直不可理喻,究竟怕什么呢?难道连国家卫健委都信不过?难道非要党中央国务院发文才行?

前不久发生一起奇异的不良事件。某病人做了头孢皮试阳性,却阴差阳错地把药打进去了,直到第二天才发现,也完全没事儿。事实告诉我们,阳性不一定会发生过敏,循证医学诚不我欺也!

以这起不良事件为例,我院多部门再次强调,坚决落实卫健委文件精神,全院范围取消头孢皮试。对尚留恋于皮试旧习的科室将进行连续实时监控,做皮试者一个个请来喝茶,不信管不下来。

我在医院群里点评道,头孢不需要做皮试,有坚强的循证证据,有明确的国家政策,有利于减轻护理负担,有利于降低AUD(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有利于病人今后的用药选择,可谓有百利而无一害,唯一不符合陈旧的习惯而已,没有任何理由不予以彻底的改变。各科护士长们纷纷点赞,天下苦头孢皮试久矣!

尚方宝剑在手,这回应该可以做到吧?十年心愿,一旦得偿,我心甚慰。

来源:医库,转载已获授权,首发来源:棒棒医生 作者:余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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